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9025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25 | 发文日期 | 2019-08-3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张成清、干少华、周亚民、赵秀、董振兴、刘晓娟等六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矮化密植药用银杏列入农业产业化项目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明确指出了黄冈栽培银杏所具有的最优越的自然资源和区位地理条件,矮化采叶银杏黄酮素提取率高于其他地区2至3个百分点的产业发展良好基础。
建议提出的大力推广矮化密植药用银杏种植,发展银杏产业,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产业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发展矮化密植银杏,采收银杏叶用于提取银杏叶提取物,有利于中药材产业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黄冈市具备适宜矮化密植银杏发展的气候环境。黄冈市气候、土壤等自然资源条件,适合银杏生长。中国药典规定银杏叶干品总黄酮醇苷含量不得低于0.40%,萜类内酯含量不得低于0.25%。据调查,黄冈市蕲春县明秀银杏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干银杏叶,送检结果高出药典标准,总黄酮醇苷含量为1.203%,是药典规定的0.40%的3倍以上;萜类内酯含量为0.28%,超过药典规定的0.25%。
针对你们提出的将矮化密植药用银杏的发展列入农业产业化推广项目,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支持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将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使银杏产业真正成为农村的扶贫产业、致富产业。
一是积极支持矮化密植药用银杏的发展。省农业农村厅一直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黄冈市等地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7-2018年,省财政筹措资金9950万元,支持黄冈市依托地方资源禀赋,发展猕猴桃、油菜、蕲艾等优势特色产业,安排中药材项目资金支持蕲春银杏采叶园建设。筹措资金2500万元,支持罗田县等县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融合发展。
二是积极支持银杏加工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发展。中药材是特殊农产品,产业链条长,市场风险大。推进银杏产业发展,必须减少种植环节农民由于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龙头企业的参与和带动,对紧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保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各类支持政策,扶持银杏产业链上下游加工企业的发展,助力黄冈革命老区发展,使银杏产业真正成为农村的扶贫产业、致富产业。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主管领导姓名
王海涛 联系电话 027-87667941
经办人姓名 杨可俊 联系电话 027-87667236
邮政编码 4300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份)
省政府办公厅(2份)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