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02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258 | 发文日期 | 2019-08-28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陈小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空心村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建议中指出的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所提的建议思路清晰、内容具体,对宅基地管理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的意见一并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空心村治理意义重大
(一)空心村问题不容忽视
正如您所说:空心村的出现,遗留了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浪费;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废弃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人居环境;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由于居住分散、增加了村庄改电通水修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加大了投入成本;增加了安全隐患,空心村居住的大多是空巢老人或留守儿童,“远亲不如近邻”变成了无近邻,没有互助照应,加之相邻废弃旧房破败,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造成了恶性循环,农村没有整体规划,农民乱建乱占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
(二)空心村成因复杂
形成空心村的原因比较复杂。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仍然保留了老家宅基地;很多农民进城购房,认为根还在农村,不愿意舍弃家里的老房子;部分农户弃旧建新,不愿推掉老房子;村庄向外围扩张,形成村庄内外明显反差。这些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农民对于宅基地根深蒂固的祖产和私产的观念,同时也反映了农村建房管理缺位。
(三)空心村治理迫在眉睫
空心村治理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是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空心村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气魄推进。
二、目前我省已经采取的措施
实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治理空心村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抓手,不断探索和丰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解决规划缺失问题,解决好源头治理问题
空心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缺失。以前土地利用规划以县级以上为主,对村级土地利用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对乡村振兴各类土地利用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大力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农村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引导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加快转变,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各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不受指标限制。
(二)深化统筹推进宜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解决治理途径问题
我省宜城市是国家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从2015年开始启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试点内容范围从宅基地制度一项扩大到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三项。我省通过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试点,对“一户多宅”采取引导自愿退出、对超占使用宅基地标准外面积加收有偿使用费等措施,引导农民自觉自愿退出多占宅基地,推进“一户一宅”制度落实,为整治“空心村”问题探索经验。
(三)开展国土整治,解决治理方法问题
近年来,我省紧贴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集中资金和力量,大力推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通过拆旧建新,村庄归并,不断消除“空心村”。在土地整治模式创新,涌现出宜都市“五小示范区”、潜江“华山模式”等诸多典型,实现了土地整治集经济、社会、生态多层面的“1+N”综合效益,形成了以“土地整治+”为主要导向的工作新格局,为治理农村“空心村”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做好财政支持,解决治理保障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对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农业生产发展给予了积极支持。一是按照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明确约束性和指导性任务,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支持各地将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与“空心村”治理结合起来,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发展乡村产业。二是积极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五)做好精准扶贫,解决共同治理问题
通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开展资产受益扶贫,切实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一是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8〕20号),加快贫困村基本产业发展,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贫困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贫困村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二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严守面积不超标、建房不举债、建新必拆旧易地扶贫搬迁“三条红线”,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切实解决废弃旧房和废弃宅基地问题。三是推进资产受益扶贫。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贫困户将废弃旧房和废弃宅基地作为资产入股参与产业扶贫,既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又解决了废弃旧房和废弃宅基地闲置的问题,推动了“空心村”治理进程。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开拓思路、落实创新举措,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提高整治“空心村”力度。
(一)努力推动“多规合一”
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将继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推进“多规合一”。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调整的基础上,按照近、中、远期规划相结合的思路,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规划,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管控,推动农村科学有序建设,发挥规划引领、对“空心村”治理的源头管控作用。
(二)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
根据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围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结合宜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跟踪我省武汉市黄陂区等12个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摸索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整理复垦、聚居点建设等新模式,通过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结构,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乡村产业不断壮大、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治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获得感不断增强”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能,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创新机制体制,加大对治理“空心村”等农村突出问题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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