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19008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273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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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A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088号建议的答复
陈兴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随州食用菌特色产业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反映情况清楚,问题准确,既讲了食用菌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也提了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共同推动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再上台阶。
一、关于高度重视食用菌出口工作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随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在《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鄂政发﹝2016﹞55号文)产业布局中,明确将以随州市为重点的大洪山周边香菇基地作为全省特色农业区域,加快发展提升食用菌产业优势;在《湖北省农产品品牌三年培育方案》(鄂农发﹝2019﹞6号文)中,明确将随州香菇作为区域公共品牌重点培育,并成功在央视一套播出;在《湖北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方案(2018—2022年)》中,将食用菌列为骨干出口产品。省商务厅还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系调度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联系随州市和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加强跟踪监测,做好精准服务。
二、关于设立食用菌产业专项发展基金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将从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中单列100亿元,设立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市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按照《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及配套具体实施措施》,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分别由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采取市场化方式投资运作。目前,各基金管理机构正在全省范围内调查摸底,寻求与市县合作设立县域产业基金。建议地方政府做好项目论证和储备工作,主动与相关基金管理机构对接,争取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的支持。省财政将积极协调,鼓励和引导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食用菌特色产业项目给予基金投入支持。
三、关于加强对国家级出口基地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扶持力度的建议。省商务厅负责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申报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考核认定工作,在2019年省级外贸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新增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项目列入支持方案,拟对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给予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支持。其中,对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给予20万元支持;对2015年8月后认定的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给予10万元支持。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研究继续加大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基地和平台的产业集聚和引导作用。
另外,省级外贸专项资金还对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和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等农产品安全质量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其中GAP认证中ChinaGap的认证费用、GlobalGap的认证费用、标志使用费和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中认证审核费用和标志使用费各项均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上限2万元。建议地方政府主动与省商务厅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争取更大支持力度。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5日
主管领导姓名:黄德斌;联系电话:87667327
经办人姓名:李林波;联系电话:87663113
邮政编码:4300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份)
省政府办公厅(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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