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4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277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万红、熊昌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五峰纳入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五峰县提出的绿色农业发展思路,是依托自身地理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的科学定位、正确决策。省农业农村厅及省相关部门对五峰县农业绿色发展给予积极支持。
2018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上下积极构建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体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在宏观层面指导五峰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2019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对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加强农业污染防治、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为各地及五峰县推进绿色农业提供了具体指导。在资金安排上,2019年已安排五峰县5323万元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用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贴、绿色农业发展等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积极推动五峰县的农业农村发展示范工作,已将五峰县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向国家申报。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带动五峰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五峰茶、中药材、中蜂等优势农业产业发展,扩大“采花毛尖”、“五峰绿茶”、“五峰五倍子”等品牌影响力,带动农民增收。
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动五峰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十三五”期间,支持五峰县97个建制村中的84个村庄完成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按照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给国定贫困县(片区县)的比例不低于78%、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各县(市、区)在整治村庄中的贫困村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尽量加大对五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争取农村“厕所革命”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今后将在此类资金分配上对五峰县予以适度倾斜。四是正在组织制定《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与标准的细化规定,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没有漏项、不降低标准。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五峰县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支持,在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造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前提下,在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安排上对五峰县予以考虑。同时,将指导五峰县按照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的要求,在农业生产、农业资源、农业环境、农业生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为今后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造条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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