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64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278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周吉森、董永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创建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十堰地处汉江中上游,生态区位独特,生态环境良好,生物资源丰富,绿色、有机农业产业基础坚实。当前,十堰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大力推进有机农业发展,有利于发挥其生态、资源、产业优势,促进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及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汉江经济带农业绿色发展,认真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多措并举,为十堰推进有机农业提供支持。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上下积极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产品绿色品牌与质量监管等制度体系,在宏观层面指导十堰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夯实有机农业产业基础。2019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为十堰市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有机农业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导。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省发改委已组织起草了《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湖北省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并会同国开行省分行编制《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项目融资方案》,建立重大项目库,明确将“支持十堰建设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纳入实施方案。并与十堰市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将一批绿色有机农业项目纳入重大融资项目库,争取更多金融政策和资金支持。目前,该实施方案与融资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同时,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荐十堰市郧阳区申报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构建良性运行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示范。
三是开展品牌创建。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指导和支持十堰市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后监管。2018年,组织湖北耀荣木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龙湖源木本油料开发有限公司、武当道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截至目前,十堰市经农业农村部认证的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企业有49家,产品59个;有机食品企业有4家,8个产品。
四是加强资金统筹。省财政厅加大支持力度,2019年继续筹措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十堰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包括绿色有机农业在内的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等。并下放审批权限,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充分赋予县级资金安排自主权,支持县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导,统筹使用相关资金,集中资金支持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十堰有机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指导十堰市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技术支持,加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业培育,协助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基地。建议十堰市政府做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相关项目申报,明确建设路径,推进十堰绿色有机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共同打造引领汉江生态经济带农业转型的示范样板。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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