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52136 | 发文日期 | 2020-10-26 |
|---|---|---|---|
| 发布机构 |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毕利霞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生产道路建设投资力度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重点在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损毁工程修复及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农田机耕路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重要前提。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原则上田间道路建设的投入只能用于建设田间机耕道,便于农机下田作业,且不得超过工程措施总投入的30%。
我厅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重点考虑了“两区”划定面积、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投入力度。监利是我省农业大县、产粮大县,现有耕地面积257.31万亩,是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支持县市。监利市2019年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2万亩,2020年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2.91万亩,均位居全省第一。
关于对农田机耕路合理规划、严格标准的问题,我们将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出台相关规定,督促荆州市、监利市在规划设计时提高标准、以整村推进为主。
关于加大投入的问题,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只落实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还没有落实到位,省里出台了拟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地方配套资金。
关于“以奖代补”修建农田机耕路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答复为: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农村公路不包括机耕道。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地方交通部门在开展农村公路专项规划编制和组织项目建设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机耕道的衔接,完善农村路网的通行条件,促进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机衔接。
专此答复。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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