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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58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58号建议的答复

2020-10-26 10:19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52085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B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00658号建议的答复

李翔、贾经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丹江口市退捕禁捕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所提建议对于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现综合十堰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财力保障支持

(一)加大禁捕退捕资金投入。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助,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定的渔船数量对上岸渔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县在现有政策资金渠道中筹措解决。2018-2020年,省本级累计统筹一次性补助资金5512万元,支持丹江口开展长江禁捕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定的退捕渔船数量进行测算,所需资金已全部筹措到位;过渡性补助已拨丹江口市542万元,用于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加强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今年,省本级在分配长江禁捕相关资金时,综合考虑退捕任务量、工作进展、退捕成效等因素,支持丹江口市开展长江退捕禁捕工作。

(二)支持退捕渔民转产转业。省财政积极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和就业补助资金,确保符合政策的渔民纳入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障范围。2019年,省财政已拨付丹江口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1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44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711万元,支持丹江口市政府落实养老保险和就业主体责任。

(三)支持基本建设投资。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设立了特色农业发展示范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议丹江口市做好产业规划和项目储备,按照相关程序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省财政配合相关部门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四)支持统筹政策资金。各地可统筹使用渔业油价补贴、资源养护等资金,加大对退捕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农业支持与保护、省级现代农业等资金,用于渔民转让产转业农业产业扶持;统筹社会保险资金、就业等资金,用于退捕渔民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障;统筹水资源保护、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资金,用于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资源保护;统筹湿地保护等资金,用于重点水域湿地生态保护;统筹住房保障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渔民落实上岸安居政策;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帮助退捕渔民中的贫困户精准脱贫;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资金,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态保护;统筹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先支持退捕渔民生计和安置保障。

二、关于制定优惠政策

(一)加大项目资金扶持。20205月,省财政厅配合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3号),省财政5年筹措资金不低于20亿元,重点稻米、生猪、食用油、小麦、淡水鱼、小龙虾、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中药材、鸡鸭及蛋制品等12个优势产业发展。建议丹江口市结合资源禀赋,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有关程序向省直相关部门申报,省财政厅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支持。

(二)将渔民纳入移民扶持范围。根据现行政策,国家和省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扶持对象为大中型水库农民移民。对于丹江口库区符合条件的移民均可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扶持政策,省财政配合省移民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继续支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一)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确定的增殖放流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省级将丹江口库区作为重点水域予以保护支持。省本级继续加大对渔业增殖放流资金投入,在安排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时,继续向丹江口库区予以适当倾斜,促进丹江口库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的科学、规范、有序发展,带动渔民增收。

(二)推进统筹使用。省级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支持丹江口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支持库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

四、关于丹江口库区渔政执法队伍及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长期以来,对丹江口库区渔政执法队伍及设施设备建设,我厅高度重视,配备了一系列车船艇等渔政执法基础装备。下一步,将围绕执法效能提升,拟于今年安排一批无人机、高速艇和电子监控设备等执法装备,全面加强提升丹江口库区渔政执法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918

主管领导姓名王海涛              87667941            

经办人姓名叶建刚              87664595   

  43006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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