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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76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76号提案的答复

2020-09-24 09:1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44409 发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上官涛崔向军董方敏龙兵王海英王仁宗殷书国代表:

您们提出的《加强对畜禽粪肥利用的管理,推进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畜禽粪肥利用监督管理问题

湖北既是养殖业大省也是种植业大省,常年牲畜饲养量约8500万头,家禽饲养量近9亿只,产生粪污约1.7亿吨;年农作物秸秆量约3000万吨。对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若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得好将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加强畜禽养殖粪肥利用,可以大力改良土壤,改善农产品品质。

畜禽粪便生产转化为有机肥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无害化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及登记制度规定。其中,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必须取得省农业农村厅审批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审批的肥料登记证,方可进行生产。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办理有机肥登记时,登记受理机构需要对拟登记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等无害化技术指标,全项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是取得肥料登记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近年来,我省围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两率目标任务,着力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规模养殖企业的种养结合中小养殖场户第三方收集处理两种模式,以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主,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据6月底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数据,全省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总产生量10449.82万吨,已实行资源化利用9073.85万吨,利用率达到86.83%

二、关于有机肥使用技术宣传推广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推广应用成效显著。2019年度我省在秭归县、当阳市、宜都市、夷陵区、五峰县、郧阳区、东宝区、咸丰县、南漳县、大悟县、通山县等11个县(市、区)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试点作物为茶叶、柑橘和枇杷。示范区依托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的实施机制,推动农牧结合,打通种养循环通道,开展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技术推广应用。目前,建设核心示范区11万亩,辐射带动面积63.3万亩,成效明显。一是促进果茶提质增效。据试点县效果监测,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产区果茶增产在5%以上,柑橘糖酸比得到了优化,果实风味得到了改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五峰县阳河春茶叶专业合作社自2019年开始项目实施,推广茶园生草种植模式,种植鼠茅草、千穗谷,通过机械除草还田作业,杜绝除草剂,茶园生态环境得以改善,茶叶品质提高,亩均增加产值1000元以上。二是提高果茶园土壤质量。通过有机肥+”技术的应用,核心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较非项目区减少15%以上,有机肥用量提高36.73%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得到了提升,耕层土壤板结、酸化等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保水保肥供肥性能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各试点县统筹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沼液施用、直接利用发酵腐熟的猪粪还田替代化肥等技术近20000亩。夷陵区、南漳县等地采取合作社自筹资金,政府定额补助的方式,与规模养殖相配套,开展沼液循环利用。其中,对交通方便、地形相对平缓、品牌效益较高的柑橘等果园及幼龄茶园,按照每亩2000元左右的标准,就地就近一次性建好沼液储存池及配套过滤装置,铺设地埋式管网,采取滴灌方式增施沼液肥;对一些地势较高、地形复杂的茶园,用槽车将沼液运到园区后,通过移动管道进行浇灌,既解决了交通不便的问题,又节省了投入成本。四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污等有机肥资源,落实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促进资源节约,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关于杜绝饲料中有害添加剂和抗生素滥用问题

我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饲料行业管理,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品种等使用监管。严格执行《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药物品种目录》等规定,强化对企业饲料原料使用记录和配方用量的检查,严格规范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生产使用。二是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和全省饲料例行监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自配料检查力度,开展饲料中抗生素类药物专项监测,全面掌握饲料生产中抗生素使用情况。督促经营门店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重点清查拆包分装、再加工、前店后厂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养殖场(合作社)自配料管理,健全使用记录,严惩非法添加和非法销售行为。三是加强饲料打假和重大违法行为整治。以无证(包括利用原旧证企业)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包括非法委托加工)和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等为排查重点,集中开展饲料打假整治,上下联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2019年,我省饲料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在96%以上,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厅工作给予支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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