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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98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98号提案的答复

2020-09-11 15:0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42226 发文日期 2020-09-11
发布机构 厅政策与改革处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B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8号提案的答复

何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认为提案从制度层面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确权、流转、融资监管等方面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推进我省农地三权分置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一、关于完善法律赋权,优化权利关系问题

2018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亮点很多。主要的有:一是始终坚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动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既体现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主基调,又有利于处理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与保护农民财产权的关系,有利于处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与化解人地突出矛盾的关系。二是将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创新上升为法律规范。突出表现在明确赋予土地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有利于保障土地经营权人自主经营的权利,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快修订《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修订《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定义、设立、组织机构、成员确认及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关于防止土地集中,加强用途监管问题

根据农经统计年报,截至2019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2400.8万亩,流转率39.3%。全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为1328.8万亩,其中30-100亩有579.8万亩,100-1000亩有446.6万亩,1000亩以上的有302.4万亩。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规范。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提出明确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湖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试行)的通知》,该文件对土地流转的范围、用途、程序、再流转、融资担保、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二是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全省按照有服务场所、有工作人员、有信息发布、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五有标准,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建立县级以上土地流转服务平台81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029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18980个。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关于规避双重风险,维护农民利益问题

2015年,原农业部等4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就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明确意见。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对工商资本下乡的引导和监管,对企业资质、经营项目、企业信用、土地流转等方面开展审核,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50个县(市、区)建立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企业缴纳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1.9亿元。2015年,武汉市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较早在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探索,企业(公司)缴纳租赁农地风险保证金共3174.1万元。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全省83个涉农县、21269个村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农户承包地,特别是整村流转的风险情况进行了严密排查,及时加强风险防范和违规整治。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完善工商资本下乡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监督企业按照招商规划程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管跟踪制,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关于采取针对措施,促进纠纷化解问题

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4-2017年,我省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全面开展回头看,全省已完成874.9万承包农户的权属调查,实测6937.9万亩,为96.3%的承包农户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开展确权工作的97个县(市、区)全部向农业农村部汇交了确权数据成果。二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018年起,我省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单位,以承包地确权实测面积为依据,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2018年起,每年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50亿元。三是建立全省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体系。截至2019年底,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90个,占全省应设总数的100%,涉农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组织覆盖率97.7%,村级调解小组或有专人调解的行政村覆盖率99.9%。仲裁委纠纷调解率为92.8%2019年,全省受理调解案件303297件(其中山林土地纠纷15536件),调解成功297336件,成功率达98%,共排查纠纷210900次,预防纠纷135864件。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与政法委、司法厅等部门的联系,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乡村调解、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调处工作机制,提高纠纷调解仲裁能力,更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促进抵押实现,克服抵押风险问题

一是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创新农地抵押担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号)中要求加强融资担保,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纳入可接受押品范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强化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引导,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同时,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单位,协调银行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创新,探索创新更符合三农的农地抵押信贷担保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更好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二是发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作用,推动土地经营权抵押。目前,我省通过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稳步推进农村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各类产权抵押融资,持续提高金融惠农能力。2019年,共受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70宗,交易金额1.35亿元,涉及土地面积3.23万亩,受理农村产权抵押登记项目107宗,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4.82亿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该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推动其发挥要素市场服务三农的功能。三是设立政策性土地银行、修改《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建立农地抵押强制保险等制度涉及全国人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事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湖北银保监局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基础性研究,采取多种方式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关注和指导,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推进农地三权分置的制约瓶颈,对照提案五个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深化完善和巩固提升工作,推动我省农地三权分置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更好发展,继续得到您的关心支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98


主管领导姓名陈志勇       联系电话027-87875129

人姓名           联系电话027-87861256

   4300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省政府办公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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