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7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31 | 发文日期 | 2019-01-1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节水农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综合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大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和省法制办等部门会办工作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问题切合实际,所提建议符合合理、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等方面要求。感谢您对推进我省节水农业的关注,有你们这些力量来关心、呼吁推进我省节水农业工作,这无疑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支持,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
一、关于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问题
一是按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新增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农〔2017〕8号)要求,我厅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7〕88号)批复同意按方案组织实施。“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7.93万亩,包括低压管灌141.54万亩、喷灌50.36万亩和微灌36.03万亩。二是按《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鄂政函〔2017〕97号)要求, 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重点,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开展相关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综合防治面积95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水土流失量2400万吨。该项工作已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省水利厅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实施与考核管理工作。三是按省政府2017年《湖北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我厅作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之一,围绕农业生产高效节水灌溉和耕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采取覆盖保墒节水、增施有机肥蓄水保墒、坡地沟垄耕作、深耕深松与少耕免耕、调整种植利用模式(抗旱品种、因地利用)、果菜茶水肥一体化、软体水窖膜面集雨补灌、水稻旱育秧、工厂化集中育秧、水稻浅湿控水灌溉等农艺节水技术措施,配合其它相关农业项目实施, 2017年全省85个主要农业县市(区)示范推广应用各项节水农业技术面积约1.37亿亩次。四是省国土资源厅在“十二五”期间,主持组织各市、州、县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241万亩,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了项目区抗旱、排涝和节水能力。
二、关于技术支撑体系问题
作为技术支撑,必须发展综合的节水农业模式和技术体系,重点是研究推广提高降水和灌溉水利用率与利用效益并重的综合技术。一是在节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以水利厅牵头和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等相关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分工与合作,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和水土保持工作,强化工作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各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完成相关目标任务。二是在农艺、生物技术推广应用与管理方面,根据各地农业特点,科学制定试验示范推广方案,重点从抗旱节水入手,因地制宜,探索各地农业抗旱节水增收增效技术,在多种作物多项次田间试验的基础上,总结节水农业技术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技术的先进性和推广工作的可行性、有效性。三是省农科院还着力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研发及技术示范(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和产品)、区域或流域尺度的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测算技术及污染源识别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产品及装备研发、流域尺度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示范等方面工作。旨在通过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加强雨洪水拦蓄利用,清水、再生水和雨洪水联合调度,努力增加生态环境用水,统筹截污治污、水源保障和生态治理。四是省科技厅通过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支持湖北大学开展“节水抗旱水稻新品种培育”研究,旨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培育高产优质的节水抗旱新品种,有力推进我省水稻产量、品质、抗性育种的进展,大幅度提升我省节水抗旱稻新品种选育的研究水平和开发能力,为缓解水资源危机,保障粮食安全等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三、关于土壤墒情监测问题
在农业部支持下,按全国农技中心安排,我厅耕肥总站开展全省耕地土壤墒情监测工作至今已近10年。全省总计设立部省墒情监测点140个。在襄阳市、广水市、丹江口市、兴山县、房县、宜都市、红安县、赤壁市、孝南区和钟祥市等10个县市各设立部级墒情监测站1个,每个站布置监测点10个,每月发布土壤墒情监测简报2-3期。同时,在竹山、建始、郧西、崇阳、浠水、竹溪、十堰郧阳区、枣阳、罗田、黄陂10个县市各设立省级级墒情监测站1个,每个站布置监测点4个,每月发布土壤墒情监测简报2-3期。根据各监测站上报数据,每年发布省级墒情简报30期以上,每月均及时在中国节水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印发了《湖北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制定了按耕地类型推荐的墒情评价指标体系和分作物的旱地土壤墒情评价指标体系及旱情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定点、定时监测,建立了土壤墒情定期报告等一整套样品采集、检测、数据分析、汇总及上报制度。一定程度上及时了解我省不同区域的土壤墒情,为指导农业抗旱减灾、科学灌溉及节水技术推广提供了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
四、关于节水农业投入问题
一是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按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支出项目后按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的农田水利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该政策实施以来,省财政厅每年统筹资金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建设,为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方式切块下达资金,实行资金、项目、管理、责任、招投标“五到县”,支持县级政府统筹使用水利、农业等方面资金,支持农业节水工作。围绕我省高效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和南水北调等建设,国家和省有较大投入,主要投入在相关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三是在农艺、生物技术推广应用与管理方面,有少量投入。墒情监测经费农业农村部每年支持14~15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全省果菜茶等经济特产作物耕地面积约1600万亩,其中蔬菜耕地面积约650万亩,做好水肥一体化规划和统筹安排,申报请示纳入财政预算,列为相关专项资金,将有力地推进我省建设发展节水农业。
五、关于农田法规建设问题
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节水农业的地方立法工作。2013年11月29日,通过《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已将耕地质量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其中的第二十二条对农田灌溉作出了专门规定。2014年1月9日,通过《湖北省抗旱条例》,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被列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项目(2018-2022年),其属于需进一步调研论证,列为后备、动态管理的项目。并积极做好该项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我省节约用水地方立法进程。《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加强了农产品生产源头土壤质量的保护。二是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省财政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资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高产创建资金等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围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有力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通过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围绕规划统筹整合资金,集中投入,逐步建立了农田建设投入长效机制。三是制定颁布一些农产品质量、产地、加工、施肥技术、肥料产品、灌溉水等地方、行业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与监督管理,并将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湖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1日
主管领导姓名 张桂华 联系电话 027-87875129
经办人姓名 李剑夫 联系电话 027-87391725
邮 政 编 码 4300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省政府办公厅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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