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3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39 | 发文日期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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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为,贵单位“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定位精准,措施可行,对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水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及水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正如提案中所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食品安全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厅始终把渔业作为我省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特色产业,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产管并重,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强化产业链全程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保持高位运行。自2011年以来,我省水产品综合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2018年上半年达100%,确保了舌尖上的安全。尽管我省水产品安全水平较高,安全形势较好,但提案中所提“三药”隐患和“三缺”隐患确实客观存在,确实会给水产品质量和水产业发展带来一定风险隐患,所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至关重要,意义重大。为此,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了八条建议,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我厅已开展或正在着手开展。
一、关于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厅一直在持续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系列标准的制修订,不断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严格推进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规范用药,把是否按标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对渔用兽药生产企业,督导其严格按标规范化生产、规范化销售,协调科研院所加强渔药残留检测标准的制修订,确保生产经营有标可依,产品追溯有标可检。
二、关于加强鱼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三位一体的鱼病防控体系。依托46个县(市、区)级水生动物病防站,设立病害监测点149个,涉及养殖面积40万亩、品种22个,对小龙虾白斑综合征、鲤春病毒血症、草鱼出血病、鲫鱼造血器官坏死病等重大疫情开展专项监测。开展了水生动物主流病原菌耐药性筛查,科学指导精准用药。启动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减量用药对比试验正在有序进行,《鱼药减量使用技术指南》正由专家组审编。即将在6个水产大市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制定了《湖北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正在征求地方意见,预计年内印发试行。目前,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检疫人员技术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三、关于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厅不断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目前17个市、州,9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和专职联络员。部分县市还批准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落实了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全省渔业系统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全省共有水产检测机构146个,其中部级2个,地市级12个,县(市、区)级44个,乡级88个,部分市县还引入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各地近年来不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投入,监管经费已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有人办事、有钱养事”的机制不断形成,监管工作长效保障机制不断增强。
四、关于加强培训体系建设的建议。采取“分级分班、层层带动”的原则,多次组织开展“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月”活动,针对性开展了依法生产、依法监管系列培训。五年来,省级培训市县级监管、检测、执法队伍5000余人,市县开展培训3万多场次,培训生产监管主体约30万人次,有效提升了从业者懂法、守法的自律性,提高了养殖者安全生产、科学用药技术水平,促进了渔民生产方式、经营理念的变革,推动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渔。
五、关于加强责任制度建设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和《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明确了对食品安全实施责任追究。我厅将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级农业和渔业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评先表彰和项目安排等挂钩,进一步确立了水产品安全监管确责、履责、问责、追责的责任追究体系。
六、关于加强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陆续创建市、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70多个, 40多个县(市、区)建设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920个养殖规模大、安全基础好的示范基地和31个流通企业已纳入追溯管理。目前我省可追溯体系建设正在不断充实完善,部分生产企业踊跃参与,通过自筹资金建立可追溯平台的企业达30多家。省级已组织开发了“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构建了完整的水产品生产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强化了大数据应用和监管办公服务,启用后将实现全省可追溯系统软件的数据整合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推动可追溯体系建设水平。
七、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我省水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推进过程中,拟与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主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建立会员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申请项目、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和指导,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坚决打击失信行为,树立积极健康的行业诚信风尚。
八、关于加强社会共治制度建设的建议。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 “舌尖上的水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进社区”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专题活动,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小龙虾的养殖环境、黄鳝养殖是否用避孕药等问题,发放科普宣传手册,组织专家现场答疑,提高了公众对水产品的科学认知和消费信心,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再加力度,再添措施,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水产行业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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