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4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79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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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46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四湖流域抗生素的监管与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贵单位所提出的建议。抗生素污染危害日益突出,加强抗生素使用监管尤为必要。现综合相关部门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医疗抗生素使用。我省卫生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我省严格按照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出台了《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录,全面实施抗菌药物和医务人员“双分级”管理机制。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成立了省级合理用药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包括抗菌药物在内的全省药物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2018年,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修订出台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重点对抗菌药物目录备案、碳青霉烯类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行规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省卫健委以督导检查为载体,在全省开展了两个周期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2012年-2015年为第一个周期,2017年启动第二周期。在专项整治中,省级层面共对3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督查和整治,市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督查全覆盖。通过督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滥用抗菌药物的势头得到强有力的遏制,各项监控指标也稳步进入下降通道。三是注重政策考核、整改,逐步建立约谈制度。我省始终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院重点专科评审、等级评审和降低医疗不合理费用等核心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控、统一评估。自2017年开始,对在抗菌药物管理中出现问题的部省属医院及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制度的建立,对抗菌药物管理政策的深入落实奠定了责任追究机制。
(二)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在养殖抗菌药的监管上, 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强化兽用抗菌药的监管,加强使用宣传,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养殖环节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等。一是加强抗菌药使用的宣传和培训。省畜牧兽医局先后编印了《兽医政药政监管执法手册》《兽用抗菌药使用知识手册》等监管法规和科普材料,各地兽医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普及兽药识假辨假常识、规范合理用药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养殖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据统计,2018年,四湖流域各级主管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12852份,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1次,培训43场次,培训人员3906人次,省局先后2次到四湖流域的荆州,对养殖户开展培训,培训人次365人次。二是积极推动养殖减量用药试点行动。2016年,省畜牧兽医局在蛋鸡无抗养殖模式上取得突破,并率先在四湖流域的荆州区推广使用蛋鸡无抗养殖模式,目前,全省已经500家蛋鸡养殖场使用该无抗养殖模式,其中,荆州区有47家蛋鸡养殖企业,并自发联合成立了全省首家无抗蛋养殖协会。该模式《蛋鸡无抗养殖技术规范》2018年12月作为湖北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2019年,全省将加大推广力度特别对四湖流域力度,确保蛋鸡养殖中无抗。省水产局于2018年启动了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试点行动。2019年进一步完善了试点方案,扩大了试点范围。印发了《关于2019年湖北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19〕19号)。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殖、池塘工程化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循环水流道养殖、集装箱养殖等绿色生态养殖模式,通过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科学防控水生动物病害、推进绿色生态防控技术、精准施药等措施,改善养殖环境,达到少生病、少用药,拟使参与的水产养殖企业2019年兽药使用总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使用抗生素类兽药平均减少20%以上。三是开展抗生素残留专项整治。根据《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省畜牧兽医局制订并印发了《湖北省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纳入每年兽药管理工作内容,常年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严格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规范。据统计,2018年,四湖流域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出动监督执法人员5224(人次),检查兽用抗菌药生产企业5家次、兽药经营企业757家次、畜禽养殖场(户)4729家次,查处违法行为44家。省水产局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环丙沙星等为重点的水产养殖禁用抗生素的非法使用,严厉打击磺胺类、沙星类等水产养殖非禁用抗生素的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抗生素原料药、不按兽药处方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加强对四湖流域制药厂的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积极开展抗菌药使用监测培训。省卫生部门在全省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目前网点医院达到了104家和50家。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 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的通知》,从政策层面进行了明确与规范。全面实施合理用药培训,7年间仅省级层面已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包括抗菌药物在内的药物合理使用进行了10余次培训,培训人次近3000人次,培训对象重点为医务人员及药学人员。各市州县基本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全覆盖。尤其是近两年来,我省连续开展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宣传周、合理用药走基层、进社区以及细菌耐药监测网成立20周年庆等系列活动,在社会及行业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为提高医务人员临床应用水平及提升公众药物使用知识素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殖户规范用药意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养殖业者群体因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科学使用抗菌药知识,往往只凭经验办事,导致一些错误的用药观念根深蒂固。比如,不对症用药,不管什么原因一发病就上抗生素;超范围、超剂量用药,认为猛药能治病,量大效果好;用药方式不对,能泼洒绝不投喂等。这些错误的用药方式都导致了抗生素泛滥使用与排放。
(二)养殖尾水中抗生素处理难度大。虽然我省在养殖尾水治理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养殖尾水处理主要集中在氮、磷、COD等常规污染指标,对尾水中抗生素的处理尚缺少有力的科研成果支撑,缺乏成熟的工艺可借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贵单位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合作,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四湖流域抗生素的监管与污染防治:
一是省卫健委将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逐步从以“行政部门干预为主”转变为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为主,完善多学科诊疗体系。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继续实施重点抗菌药物的专档管理,鼓励青霉素等经典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处方权限向临床一线医师倾斜,加大围手术期和静脉输液管理力度。加强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
二是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科学院开展抗生素监管与污染防治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加强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研究制定关于抗生素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三是省水利厅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按照“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项目表”积极推进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推广使用蛋鸡无抗养殖模式,推进
“虾稻共作”、“鳅稻共作”等成熟的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养殖、循环水流道养殖和池塘尾水处理设施改造等示范点。继续推进减量用药行动,在全省形成一批可复制、操作性强的用药减量技术模式并推广应用。加大对养殖户技术培训,培养广大养殖业者规范用药的意识和能力。
四、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抗生素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技术、政策和标准。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主管领导姓名 张桂华 联系电话 027-87875980
经办人姓名 陈剑萍 联系电话 027-87868375
邮 政 编 号 4300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省政府办公厅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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