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9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82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李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行家禽集中屠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禽的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工作,既关系到市场供应和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又是防控H7N9等人禽共患病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民生工程。多年来,我厅一直高度关注家禽的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工作,并为此在省内外进行了广泛调研,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一、当前省内外家禽集中屠宰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省情况看:目前我省已有黄石、黄冈、荆州、鄂州、荆门、襄阳、随州、荆门等地级市和洪湖等少数县市在主城区先行先试家禽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有关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仍在不断探索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突出表现在“三难”上:
一是长效化监管难。目前我省部分城市等都是在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中以超常规的工作机制、超常规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但城区活禽零星交易和私自宰杀时有发生,未佩戴二维码检疫检验脚环的白条禽仍在市场上流通。“创卫”工作一结束,监管力度减弱,已经推进的工作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迫切需要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解决当前处罚难、难处罚的问题,建立并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
二是市场培育难。虽然集中屠宰、冰鲜上市的生鲜禽在质量安全上更有保障,但目前市场接受度还不高。根据我们在我省多地的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发现青年消费群体对“冷鲜禽”的接受程度相对较高,而禽类产品的主要购买群体为中老年消费者,大多数的中老年消费者认为活禽现杀现卖是“鲜活禽”,“新鲜、看得见”,消费能够让人放心,而
“冷鲜禽”不够新鲜,又看不到屠宰过程,在消费选择上或不消费或少消费。从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看,市民完全接受冷鲜禽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是家禽集中屠宰厂运营难。目前我省部分城市的家禽集中屠宰厂投资额约在300万—700万元左右,设计日屠宰能力均在1-3万只。综合计算其设备折旧费、水电费、人工费、污水处理费用和冷链配送等成本,每天屠宰量在3000-3500只方可维持盈亏平衡,但我省大多数的家禽集中屠宰厂日屠宰量在2000只以下,在亏损中惨淡经营。家禽集中屠宰厂是推进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的重要一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冷鲜禽消费市场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若无政府的扶持,家禽集中屠宰厂难以可持续运营。
从省外情况看,在省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家禽集中屠宰的省份不多,从运行情况看,也未达到预期效果。如浙江、广东两省均于2016年在全省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工作,从实施两年的效果看,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一是法制保障滞后。由于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加之家禽个体的特殊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认定和无处罚依据的窘境。二是市场监管难度大。主城区与非主城区、省内与省外双轨制运行,以及家禽私自宰杀简便灵活,造成市场监管难度较大。同时在市场准入上还存在把关不严、查证验物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本省、外省不符合要求但价格低廉的生(冰)鲜禽在市场上流通。三是市场接受度不高。虽然绝大多数市民对防控H7N9而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持肯定态度,但受传统消费习惯影响,对生鲜禽接受度还不高。四是家禽屠宰厂亏损严重。市场监管不力和市场接受度不高等多因素导致两省家禽屠宰厂的实际屠宰量不足设计产能的30%,大部分家禽屠宰企业亏损严重。
二、下一步推进家禽集中屠宰的工作思路
把形势分析透、把问题剖析深、把对策谋划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在家禽的集中屠宰方面,我省部分城市的先行先试和兄弟省市的全省推进工作都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我们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问题、剖析原因、找准关键,更亟待我们在省级层面搞好顶层设计、加强立法规制、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审慎地推进各项工作。有关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一要加强立法规制。我国现行家禽集中屠宰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仅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32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为此,我们已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力争将《湖北省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规划,完善我省家禽集中屠宰和生鲜上市的配套法规规章,为长效化、常态化监管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二要突出规范指导。为细化完善系列配套文件,我们已着手起草《湖北省家禽屠宰厂设置指导意见》,拟明确家禽定点屠宰厂的选址要求、设置条件、建设标准和全省的布局规划等事项,避免家禽屠宰厂重复、低水平建设;同时建议省直相关部门制定《活禽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等配套规范,明确活禽批发市场、活禽零售市场新建、改造的基本要求和市场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卫生等相关要求。
三要加大财政支持。针对我省家禽集中屠宰厂运营困难的现实,我们多次呼吁,建议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用于采购生鲜禽产品的二维码脚环和建设省级生鲜家禽产品的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对新建、改造家禽屠宰厂给予财政支持,对家禽屠宰厂的屠宰环节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给予一定的补贴。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湖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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