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 |登录|注册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83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83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9 17:4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19-06387 发文日期 2019-08-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资源环境

张卫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的建议非常好,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反映了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和建议。我们综合了主、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疫情处置工作

3月27日、28日恩施州利川市在开展非洲猪瘟排查中分别在建南镇和都亭办事处榨木社区各发现两起非洲猪瘟疫情。7月11日,我省黄冈市团风县但店镇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两地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蒋超良书记、王晓东省长、万勇副省长相继作出重要批示。省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省领导提出的“一个封住,七个管住”总方针,紧扣“确保疫情不蔓延成势”的最低目标和“力争拔点根除,不让病毒在我省定殖”的最高目标,厅主要领导迅速派出督导组会同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开展疫情处置。

在联合督导组的指导下,利川、团风两地均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的规定要求,及时启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排查监测等综合措施,快速扑灭疫情,彻底拔除疫点。两地扑杀无害化处理生猪及病死猪共计1647头。利川市已于5月17日顺利解封,解封地区及周边无新发疫情。目前,团风县疫情处置后续巩固工作正有序开展,截至当前,排查疫区、受威胁区规模养殖场3家、生猪2657头,散养户331户、生猪2225头,未发现生猪发病死亡情况。监测组在疫区及受威胁区共采集样品603份,检测结果均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各项综合管控措施,确保团风县疫区如期解封。

二、严格生猪调运监管

1.周密部署,高位推进。今年以来,我省先后两次召开全省非洲猪瘟防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非洲猪瘟防控专题会议,对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特别是生猪调运工作,进行强化部署,明确要求全省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要协调联动,在国道、高速公路、港口等主要通道对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排查管控。各职能部门先后下发文件,强化监管堵疫工作。

2.扎紧篱笆,严格查验。全省23个省际边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禁止疫情省份肥猪(30kg以上)调入我省以及我省的肥猪调出,严查调入我省生猪及产品的非洲猪瘟检疫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针对各类违规违法调运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并配合加强生猪及产品“点对点”调运工作。截至7月26日,全省共监督检查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车7895辆;查处违规调运生猪1.17万头,生猪产品32.34吨;立案查处190件,无害化处理5919头。

3.严厉打击,宣传引导。针对一些猪贩子,设法逃避检疫,违规调运,甚至制造舆论恐慌,进而从事“炒猪”活动的情况,7月20日,省防控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向生猪生产、经营、屠宰加工、车辆运输等从业者及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贯,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通过宣贯及违法打击形成有效震慑。

三、积极争取政策出台

去年11月份,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全省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厅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和保障防疫机构队伍提出若干建议。副省长万勇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对《意见》的起草进行研究。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文件明确要求,“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巩固和加强工作队伍”。7月11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3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提出“理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职责,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议,并要求“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拿出具体措施抓好落实。”会议要求省农业农村部门,再一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请省政府审议。目前对相关部门的意见正在紧张征集中,我们将尽快对征集意见后的修改稿提交省政府审议。

四、大力发展生猪产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两手抓”,在强化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外堵疫情,内抓管理,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是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等各级财政的支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生猪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发展,稳定并扩大基础母猪存栏,加快商品猪增养补栏。二是持续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畜牧业产品结构,统筹抓好牛羊禽等替代畜产品发展,多渠道满足市场需求,保持肉类产品总量稳定。三是调整区域生猪产销布局,实现区域范围内供需平衡,加大屠宰企业屠宰能力布局调整,建立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的长效机制,做好产销区衔接。四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五是实行备案管理,规范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通过开展“点对点”调运,有效地缓解养殖场户生猪压栏情况。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