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5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88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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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非常好,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反映了生猪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和建议。我们综合了主、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自2013年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调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在提升猪肉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上做了一些工作。
(一)落实猪肉质量安全责任。我们制定并印发了生猪屠宰监管“两个责任清单”,即:《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了屠宰管理部门“干什么”、“怎么干”,明确告知了生猪定点屠宰厂“严禁干什么”和“应当干什么”,强化刚性约束,知晓自身的法定义务;通过“五本台账”记录,做到管理留痕迹、工作有记录、责任易追究,推动屠宰企业建立健全明确规范的责任体系与对应化量责、倒逼式问责、台账式督办的追责体系。
(二)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屠宰行业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们持续开展了业务学习与培训: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屠宰行业管理人员生猪屠宰法规宣贯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培训,提高各级屠宰管理部门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学习和轮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屠宰企业负责人肉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开展屠宰企业检验检疫人员技能培训,为屠宰企业集中培训肉品检验检疫技术人员460余人,有效提升了屠宰企业检验检疫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
(三)严厉打击违法屠宰行为。一是持续开展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自2015年以来,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针对重点风险区域、重点监管目标、重点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连续四年开展了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扫雷行动开展以来,开展屠宰执法3.36万次,出动执法人员16.18人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399个,立案473件,追究刑事责任115人,清理小型屠宰场(点)391个。二是我们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排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行动、齐抓共管,严查严打牲畜养殖、运输、屠宰以及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863次,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厂9734次,查处屠宰环节违法案件37件,案件移送1件,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数68个。
(四)全面开展屠宰企业清理。近几年来,我们着力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生猪“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以及屠宰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我省先后30多个县市实施了屠宰转型升级工作,效果较好。今年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的部署,我们全面开展了生猪屠宰企业清理工作,截止到7月1日,全省已有319家小型屠宰场点停产或停产整改。
(五)全力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画,两次专门召开全省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落实防控措施。二是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截止7月5日,全省在产332家企业已全部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派驻均按农业农村部规定(大型屠宰企业不少于10人、中型屠宰企业不少于5人、小型屠宰场点不少于2人)的派驻人数要求足额派驻到位并认真履职尽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屠宰产业转型升级和猪肉质量安全,持续强监管、保安全,奋力推进屠宰行业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味生活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生猪屠宰企业清理工作。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在巩固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清理标准,严格清理要求,抓好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对暂不符合标准、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定点屠宰资质,坚决收回证章牌照,进一步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继续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工作,认真落实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的检验检测,确保出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生猪产品产销联合监管。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生猪产品从屠宰环节到市场销售环节的对接工作,严格落实猪肉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销售市场业主负责制,加强联合监管与督查,严格查验上市肉品“两章两证”,严防私屠滥宰、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来源的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四)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可能出现的私屠滥宰、清理取消的屠宰企业复宰等情况,我们将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加工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安全。
(五)健全屠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屠宰监管会商衔接机制,健全以“两章两证”为重点的猪肉追溯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放心肉”消费上真正具有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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