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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33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33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9 17:4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19-06389 发文日期 2019-08-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资源环境

张明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化发展的建议》非常好,正如您所说,畜禽养殖不能简单的关、停、迁,打好净土保卫战,畜禽养殖必须科学化、资源化、生态化、循环化,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的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17〕101号),方案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确定分3年完成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总目标。以省农业厅的名义下发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工作方案。

2.大力推进标准化和规模化科学养殖。我省通过实施万头猪场建设、“亿只鸭工程”、“亿只鸡工程”、标准化规模养殖“部、省、市、县”等四级创建活动,打牢畜牧业生产基础。与此同时,以养猪“150”、蛋鸡“153”和“124”模式为代表的标准化畜禽养殖模式快速推进,引导农民建设各类型标准养殖场近10万栋,全省基本建立了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示范,中小规模家庭式标准化养殖为主体的现代畜禽生产体系,全省建成万头猪场712个、十万只蛋鸡场107个、百万只肉禽场55个、千头牛场86个、千只羊场214个。生猪、家禽、奶牛规模化养殖比例分别达到50%、80%和95%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比率达到45%以上。

3.强化技术指导。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综合利用的总思路,以“一场一策,因场施策”为主线,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在设施配套上体现三个突出:突出源头减量,发展清洁养殖;突出过程控制,支持“粪不外露”贮存运送设施建设及微生物发酵等技术,确保粪肥综合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突出末端循环利用,建设专业化粪肥综合利用技术队伍,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参照农业农村部9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我省结合实际,收集整理20余种粪肥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在总结、提炼、改进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生猪异位发酵床、蛋鸡“124”传送带清粪、肉牛产床一体化、区域化PPP模式、农田水肥一体化模式为典型代表、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

4.实施整县推进。我省38个畜牧大县中已有25个争取到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其余13个畜牧大县已列入2019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非畜牧大县全面启动了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4.2亿元,分三年连续支持,今年的1.4亿元已按因素法分配到40个非畜牧大县,并联合财政厅专门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主要使用方向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与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补贴。生态环境厅指导监利县、京山县、浠水县等3个县(市)开展了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试点。

5.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我省在秭归、宜都、当阳、东宝、郧阳、咸丰等6个县市区试点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设“有机肥+配方肥”、 “果(茶)-沼-畜”、 “有机肥+水肥一体化”、 “绿肥+自然生草”等多种形式的示范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提高果茶园有机肥施用比例,推动畜禽粪污、沼渣沼液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面源污染,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6.推进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水十条”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强力推进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等三区划定和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7.加强检查督办。针对养殖污染问题特别是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规模养殖畜禽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积极主动加强督导和督办,通过定期督导、领导督导、分组交叉督导、发文督导、约谈督办、视频督导、抽查督导等多种形式,同时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开展联合督办检查,对问题进行清单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8.建立考核机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考核,并由省政府延伸对市县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考核,其中两个主要考核指标“资源化利用率”、“设施配套率”、均由直联直报系统自动生成认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种养结合,并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列入对地方政府“三农”考核目标。省局制定的《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明晰,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农业、环保、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共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也相应制定了对辖区人民政府考核方案。

截止2018年底,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72.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0.7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2018年国家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

9.广泛开展宣传。多次组织召开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培训会、视频督办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调度会等,宣传解读国务院48号文件精神,培训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在省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带动下,省局先后在天门、京山、浠水、襄州、武穴、鄂州、十堰等30多个市(州)、县(市、区)开展授课培训,培训相关人员、养殖业主近万人,编印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汇编》等资料1000余册。各地也积极组织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养殖业主开展培训,不断强化畜禽养殖业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重点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特别是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强化养殖业主的自觉行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实现畜禽粪便的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建立台账制度,实现精准监管,治理一个,销号一个。配合生态环保部门规范环评内容,提高规模养殖准入门槛。加强执法监管,提高规模养殖场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是着力打通还田通道。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是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也是根本出路。以建立新型种养关系为重点,探索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农牧循环机制,延伸畜禽养殖产业链条,提高畜禽养殖综合效益。统筹种养业规模和布局,保障规模养殖场配套与必要的粪肥消纳用地,实现就地就近循环利用。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特别是在果菜茶产区,力争到2020年化肥用量减少50%以上,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是推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畜牧养殖生产布局,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重点治理区域,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按项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四是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推行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广智能化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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