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11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95 | 发文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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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更好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制度设计问题
近年来,我省以“三乡工程”为抓手,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促进乡土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乡村产业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以推进湖北“六谷”为重点,对接“三园三区”划定,围绕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信息产业等6个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产业区域布局。二是构建乡村产业体系。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尽快研究出台湖北省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结合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注重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将打造和发展壮大油料、蔬菜、小龙虾、大宗淡水鱼、茶叶、柑桔、食用菌、中药材、猕猴桃和鸭等十大千(百)亿产业链,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逐步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湖北乡村产业发展体系。三是创响特色产品品牌。认真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品牌三年培育方案》,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母子品牌模式,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品牌体系。大力实施品牌培育“222”行动,重点培育2个核心大品牌(小龙虾、蕲艾)、20个区域公用品牌和200个企业产品品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二、关于加强政策要素保障问题
一是加快编制村级国土规划。 统筹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用地需求,科学划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二是规范土地市场流转。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湖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农规〔2019〕1号),对土地流转的范围、用途、程序、再流转、融资担保、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目前全省建立县级以上土地流转服务平台81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029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18980个。积极实施省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省乡村振兴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使用的方法路径。三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出台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信贷保险服务、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创新辅导服务机制、培育高素质农民、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提出了扶持措施,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融合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关于构建互利共赢机制问题
近年来,工商资本入乡,围绕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地资源禀赋,将土地、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要素进行整合,积极实施特色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品牌化打造,不断拓展功能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创新农企合作,壮大乡土产业。探索形成了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折股量化、反租倒包、利润返还等新模式,建立了“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新机制。农民依靠土地流转得租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劳务务工得薪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强大动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要求,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抓好产业链前伸后延,建设原料基地,发展仓储物流、直营和电商,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序引导产城融合,适度发展特色种养、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等农业新业态;积极介入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抓好要素资源聚集、产业集群发展和利益联结机制等,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工商资本下乡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四、关于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建立健全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在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探索。武汉市在2015年就率先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目前全省有50个县(市、区)建立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企业缴纳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1.9亿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积极推动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探索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模式,省级财政出资设立银行贷款损失补偿金,撬动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给乡村产业经营主体贷款,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三是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的省市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与具有政策性背景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帮助经营主体获得贷款,积极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加强对工商资本下乡的监管,对企业资质、经营项目、企业信用、土地流转等方面加强审核,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发展格局,实现主体增效、农民增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 20日
主管领导姓名 王海涛 联系电话 027-87875129
经办人姓名 徐党生 联系电话 027-87667239
邮政编码 4300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省政府办公厅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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