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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93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93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8 11:4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19-06336 发文日期 2019-08-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资源环境

宋波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丘陵山区农业机械的科研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40号)明确要求“丘陵山区县(市、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设立丘陵山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每年投入300万元,重点研发与推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开展农机化发展模式研究和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构建。该项目由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承担,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研发适用于丘陵山区的油菜直播机、蔬菜播栽机等机具,推广山地轨道运输机128条。

二、关于在宜机化、购机补贴、专业农机户等方面从政策、资金多方面支持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40号)明确指出,“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省农业农村厅将在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中,大力推进“宜机化”改造和机耕道建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时,重点考虑了丘陵山区农民购机需求,优先保障丘陵山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丘陵山区急需的机具纳入补贴范畴。同时,为提升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我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将恩施、宜昌、十堰等丘陵山区52家合作社列为2019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重点培育对象。

三、关于积极关注并争取国家关于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的建设试点或政策支持,开展共享农机等新型发展模式在丘陵山区发展道路的探索的建议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实施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为承担国家深松任务的丘陵山区19个县(市、区)安装北斗农机终端1776台套,免费共享北斗信息平台数据。省农业农村部门正在建设覆盖全省的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开发面向用户的桌面软件、微信公众号和短信平台的“三位一体”应用终端,帮助丘陵山区农机管理部门、合作社和机手实时、全面掌握作业数据,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生产效能。同时,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努力下,湖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联合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共享无人机业务,农民携带相关证件,缴纳一定的押金及费用,便可使用无人机开展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共享无人机将适时在丘陵山区布点运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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