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63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62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蓝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市郧阳区建设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郧阳区提出的建设“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是郧阳区政府依托自身地理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的科学定位、正确决策。省农业农村厅及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郧阳区建设环水有机农业。
一是出台政策,促进绿色发展。2018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上下积极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产品绿色品牌与质量监管等制度体系,在宏观层面指导郧阳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夯实有机农业产业基础。2019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为郧阳区进一步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有机农业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导。
二是试点先行,探索发展模式。一方面,积极推荐十堰市郧阳区申报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构建良性运行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示范。另一方面,在十堰市郧阳区柳家河流域实施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坚持“种养结合、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生态净化”的原则,采用源头预防与过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根本目标,将农田面源污染治理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相结合,加强小流域内农田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生态田埂、人工湿地等生态化建设改造,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秸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促进农田氮磷净化,以及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并辅以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措施,实现从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循环利用全过程地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控制。
三是加强指导,推介有机食品。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指导十堰市举办有机绿色生产培训班,普及推广绿色有机生产管理技术。开展绿色食品认证,郧阳区有绿色食品数量居十堰市前列。加大宣传推介,省农业农村厅于2018年12月组织全省102家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积极为我省有机食品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四是农商结合,扩大辐射范围。省商务厅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网点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电商人才培训体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在省内秦巴山、武陵山、大别山、幕阜山4大贫困片区和中国农谷、江汉平原等地举办了11场产销对接(农商互联)活动,共有1200家、次参展商、80多家采购商参加活动,参展产品涉及12大类上千个品种。活动以邀请省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经销商和电商企业等采购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片区农产品企业互联对接,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
五是加大投入,改善生态环境。省发改委在支持、促进郧阳区打造“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进程中,在连续两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将郧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纳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持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稳步提升郧阳区生产、生态、生活环境。并将郧阳区作为国家第二批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进行申报。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郧阳区有机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绿色农业发展上加强指导,在宣传培训、产业培育、技术支持上给予支持,并搭建好农产品电商平台,多渠道扩宽农产品营销渠道,进一步促进郧阳区环水有机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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