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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656号提案分办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656号提案分办工作的意见

2020-08-12 11:0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52064 发文日期 2020-08-10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A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0656号提案分办工作的意见


涂满明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5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的建议,其中,大力推广有机肥和绿色环保农药,以及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政策宣传,创新农村经济模式,由我厅负责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治理,推广使用有机肥;采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绿色环保农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争取项目支持。2020年,我厅印发《关于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试行),把有机肥推广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重点内容。积极争取各级项目安排,鼓励发展养殖业,加强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改善土壤质量。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500万元,支持11个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21896万元,支持11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部安排5.2亿元,支持13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9730万元,支持21个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2017年-2019年,在秭归县等11个地方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累计建设核心示范区面积63.1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200万亩。示范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的实施机制,推动农牧结合,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广使用 “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果-沼-畜”等技术,促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化肥使用量比非示范区减少20%。采取直接利用发酵腐熟的粪便还田替代化肥、生猪异位发酵床、蛋鸡“124”传送带清粪、肉牛产床一体化、区域化PPP、农田水肥一体化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三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在粮食作物主产区和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区建设。2019年,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亿元以上,建成全国及全省绿色防控示范区105个,大力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控制、生态调控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19年底,全省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达3053.4万亩,比2018年增加320万亩,农药使用量4.46万吨,比2018年减少2200吨,农药使用量连续6年下降。

四是加强绿色防控技术研究。2016年以来,我厅与省农科院、华中农大交流合作,开展茶叶、柑橘、蔬菜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研究。近几年,通过绿色防控技术产品筛选试验,筛选出了杀虫灯、性诱剂、生物制剂等绿色防控新产品。2019年,在水稻纹枯病、二化螟、稻飞虱等主要作物病虫的防控上实施13个高效农药的试验示范;在荆门市等29个粮食主产区和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开展性信息素诱杀、灯光诱杀、生物农药应用等49项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

五是组织科学用药培训。我厅先后与拜耳、先正达、巴斯夫等企业密切协作,在全省组织开展科学用药培训,指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2019年,培训500余场,培训人员超过1万人次。

近年来,我厅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模式创新,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一是出台农村土地改革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政策。制定《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400.8万亩,流转率39.3%,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76%,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面积1328.8万亩。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到2019年底,全省“六有”家庭农场3.7万个、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99692户、市(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639个。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成员较非成员收入增加20%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665万户次,吸纳农民就业20余万人,农户户均增收3830元。

二是大力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有服务场所、有工作人员、有信息发布、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五有标准,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服务。到2018年底,建立县级以上土地流转服务平台81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029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18980个。到2019年底,100%的涉农县(市、区)依法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98%的乡镇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组织,所有行政村都明确了专门的调解员,法定期限内仲裁结案率连年保持在90%以上。

三是积极推行农业托管服务。发挥服务型合作社的专业技能,开展农业托管服务,为小农户和农业生产提供耕、种、管、防、收、藏“一站式”技术服务,为推进服务带动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等问题提供有效路径,促进小农户节本增效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前,全省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3万余个,服务小农户200万余户,主要农作物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800万亩。

四是不断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近几年,省内先后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如能人创办家庭农场的“武汉经验”、农民合作社带动的天门“华丰模式”、龙头企业带动的监利“福娃模式”、社会化服务带动的监利“毕利霞经验”、农村土地存贷的钟祥“彭墩模式”、多种经营主体联合的洪湖“春露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的孝南“春晖模式”、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的襄阳“檀溪模式”等等,示范引领农业经营主体健康运行,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一如既往,积极争取落实相关资金项目,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绿色环保农药;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改革相关政策,不断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0日


主管领导姓名刘长华    联系电话027-87875129

经办人姓名  张秀菊     联系电话027-87871130

邮政编码    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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