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4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52138 | 发文日期 | 2020-10-26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农工党湖北省委: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42号提案《加快建立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科院,现答复如下:
一、 一、关于建立全省优良猪种遗传资源基因库
我省高度重视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强化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保护单位责任落实,健全保种场(区)活体保种与基因库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落实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推进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深度挖掘畜禽优异种质、优异基因。近些年来,省农科院实验室已保藏冻精305份,体细胞保藏450份,目前正在持续选育硒都黑优质猪新品种和高繁大白猪新品系,2020年面向全省推广各类种猪3000头以上,为我省恢复生猪生产提供优质种源。当前,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正在拟订《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我厅将积极争取我省地方品种、育成品种尽可能多地列入名录中。
二、关于加强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实验室建设。近些年,我厅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完成了建设工程验收和科技部建设审查,目前正在进行国家认可委认证。省农科院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单位自筹等方式筹措近千万元资金,已完成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前期环境评价等工作。二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今年7月,由省公安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武汉大学等4家单位召开全省高等级生物实验室座谈会,研讨出台高等级实验室生物安保技术规范,建立生物安全防护联勤联动机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双随机一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国家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监管,规范实验活动行政许可,严格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承诺制度和实验活动情况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 活动。加强实验活动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关于加强生猪及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一是实施专项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购、加工、制售来源不明、检验检疫票证及非瘟检测报告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省检查涉及生猪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冷库及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共16.32万家次,立案查处违法加工经营生猪产品案件15件,查扣和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487.2公斤。二是加大抽检力度。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省共抽检生猪产品1364批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氯霉素),不合格产品均已依法处置。三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建立《湖北省生猪车辆运输管理云平台》,加快与农业农村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对接,实现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电子化、车辆轨迹可溯化、行程台账信息化、车辆监管与诚信评价一体化。截至9月24日,全省共审核备案生猪运输车4541辆。
四、关于推动形成打击炒猪行为的社会共治合力
一是部署专项行动。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炒猪”及违法违规调运行为 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紧急提示》《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严打“炒猪”及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召开专题会议,对生猪违法违规调运情况进行通报,对“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再部署再强化。二是重拳实施打击。今年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查处生猪调运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6起,处罚金额150余万元;公安系统侦办涉非洲猪瘟违法犯罪案件11起,涉案价值近1000万元,依法处理24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公开举报渠道。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公开动物疫情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截至目前,我厅受理疑似生猪违法违规调运举报30余件,均及时得到处理。
感谢您对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厅工作给予支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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