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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13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13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26 11:0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52258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B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13号提案的答复

省九三学社: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保护的提案收悉。提案对保护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专题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保护工作。

(一)科学划建土著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我省先后划建了恩施州清江河中上游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玉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以保护长吻、白甲鱼、中华倒刺、圆口铜鱼等我省土著鱼类。结合长江禁捕,组织科研力量,省级立项,开展中华沙塘鳢、大鳍、长江刀鲚、铜鱼、长吻、长春鳊苗种繁育攻关。

(二)加强土著鱼类栖息地保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实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涉渔涉水工程项目,对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加强执法监管。一是以绿盾行动为依托,加强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监管,为长江流域土著鱼类提供良好栖息环境。全面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完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省级暗访工作,督促各地严肃查处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二是高位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强化规划及许可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和许可采砂现场监管,疏堵结合,科学规划,依法许可,严格监管。认真贯彻实施两高司法解释,加大非法采砂刑事打击力度,将河湖采砂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严打涉砂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四)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清江清河清库行动和碧水保卫战。强化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加大生态环保投入。2019年以来,我省已投入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1.58亿余元。

(五)着力营造良好的土著鱼类保护氛围。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因地制宜地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继续落实好我省土著鱼类养护措施,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繁殖和科学合理利用,科学指导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涉渔涉水工程环评,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强化污染管控。并积极呼吁国家尽快建立健全土著鱼类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省级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建立健全外来物种入侵生态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819

主管领导姓名   王海涛                87667941   

经办人姓名   马爱林                87664595   

   43007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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