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1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52258 | 发文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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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B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13号提案的答复
省九三学社: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保护的提案收悉。提案对保护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专题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我省长江流域土著鱼类保护工作。
(一)科学划建土著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我省先后划建了恩施州清江河中上游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玉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以保护长吻鮠、白甲鱼、中华倒刺鲃、圆口铜鱼等我省土著鱼类。结合长江禁捕,组织科研力量,省级立项,开展中华沙塘鳢、大鳍鳠、长江刀鲚、铜鱼、长吻鮠、长春鳊苗种繁育攻关。
(二)加强土著鱼类栖息地保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实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涉渔涉水工程项目,对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加强执法监管。一是以绿盾行动为依托,加强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监管,为长江流域土著鱼类提供良好栖息环境。全面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完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省级暗访工作,督促各地严肃查处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二是高位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强化规划及许可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和许可采砂现场监管,疏堵结合,科学规划,依法许可,严格监管。认真贯彻实施“两高”司法解释,加大非法采砂刑事打击力度,将河湖采砂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严打涉砂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四)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清江清河清库行动和碧水保卫战。强化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加大生态环保投入。2019年以来,我省已投入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1.58亿余元。
(五)着力营造良好的土著鱼类保护氛围。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因地制宜地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继续落实好我省土著鱼类养护措施,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繁殖和科学合理利用,科学指导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涉渔涉水工程环评,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强化污染管控。并积极呼吁国家尽快建立健全土著鱼类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省级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建立健全外来物种入侵生态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9日
主管领导姓名 王海涛 联 系 电 话 87667941
经办人姓名 马爱林 联 系 电 话 87664595
邮 政 编 码 43007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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