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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66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66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26 10:54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52202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B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20200566号提案的答复

占东星、马会骏、涂汉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退捕禁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注,所提建议对于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为确保“一江清水北送”,十堰市开展网箱养殖清理、实现退捕禁捕等,为南水北调工程做出了巨大牺牲,加大对库区渔民扶持、实现库区渔民转产致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厅高度重视建议,现综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财力保障支持

(一)加大禁捕退捕资金投入。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助,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定的渔船数量对上岸渔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县在现有政策资金渠道中筹措解决。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下达丹江口市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783万元。今年,省本级在分配长江禁捕相关资金时,综合考虑退捕任务量、工作进展、退捕成效等因素,支持丹江口市开展捕捞权收回补偿、渔船拆解报废、禁捕宣传动员、执法管理等禁捕退捕工作。

(二)支持退捕渔民转产转业。省财政积极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和就业补助资金,确保符合政策的渔民纳入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障范围。2019年,省财政已拨付丹江口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1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44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711万元,支持丹江口市政府落实养老保险和就业主体责任。

(三)支持基本建设投资。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设立了特色农业发展示范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议丹江口市做好产业规划和项目储备,按照相关程序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省财政配合相关部门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四)支持统筹政策资金。省财政继续下放审批权限,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支持丹江口市政府统筹相关资金,集中支持库区退捕禁捕、渔业转型和渔民转产转业等工作。统筹农业支持与保护、省级现代农业等资金,用于渔民转让产转业农业产业扶持;统筹社会保险资金、就业等资金,用于退捕渔民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障;统筹水资源保护、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资金,用于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资源保护;统筹湿地保护等资金,用于重点水域湿地生态保护;统筹住房保障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渔民落实上岸安居政策;统筹扶贫专项资金,帮助退捕渔民中的贫困户精准脱贫;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资金,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态保护;统筹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先支持退捕渔民生计和安置保障。

二、关于制定优惠政策

(一)加大项目资金扶持。为支持丹江口库区实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研究出台丹江口水库移民后续发展帮扶规划,组织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制定《新时代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并将京鄂对口协作工作延续到2035年。20205月,省财政厅配合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3号),省财政5年筹措资金不低于20亿元,重点稻米、生猪、食用油、小麦、淡水鱼、小龙虾、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中药材、鸡鸭及蛋制品等12个优势产业发展。建议丹江口市结合资源禀赋,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有关程序向省直相关部门申报,省财政厅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支持。省水利厅针对库区移民产业转型发展,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中加大了倾斜和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后续帮扶规划》尽快实施,推进库区产业转型发展,促进移民增收致富。

(二)将渔民纳入移民扶持范围。根据现行政策,国家和省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扶持对象为大中型水库农民移民。对于丹江口库区符合条件的移民均可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扶持政策,省水利、财政等部门配合省移民管理部门加大对移民在外迁安置区的生产帮扶力度,并做好相关工作。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930

主管领导姓名王海涛             027-87875129

经办人姓名雷良伟           027-87539712

  43006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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