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0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35334 | 发文日期 | 2021-08-1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屈家岭管理区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直各部门对以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为核心区的“中国农谷”建设高度重视,持续给予支持。仅在涉垦资金项目方面,2016-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连四年持续安排农垦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项目4个,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300多万元,其中实施蔬菜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等方面项目3个,有效的促进了蔬菜产业发展。目前,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已是全国农垦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荆门市六大园区之一,拥有万亩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已基本形成了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标准化、品种特色化、产品绿色化、服务社会化、经营集约化的格局,蔬菜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为全省打造蔬菜产业链提供了有力支撑、作出了积极贡献。
您提出的支持屈家岭管理区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契合省委省政府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加快推进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的重大决策。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明确打造10条农业产业链,推进全省农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其中就有蔬菜产业链。《意见》的出台及贯彻落实,为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难得发展机遇。
我厅将大力支持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蔬菜产业发展。一是在即将发布的《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中,已将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纳入蔬菜机械化发展区域范围。《规划》提出,重点引进、示范和推广蔬菜育苗、播种、移栽、施肥、植保、收获机械;大力推广山地菜园运输机械,支持蔬菜瓜果采后分级包装、清洗打蜡、贮藏保鲜、果蔬烘干等加工作业。支持农机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规范化生产车间,打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优势基地。二是加大蔬菜产业项目支持力度。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包括蔬菜在内的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三是督导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做好指导示范社创建、支持示范社建设力度,增强其引领示范和龙头带动能力。
您提出的关于农垦系统项目申报不以县级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搞整县制推进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单独和直接申报项目的建议,我们认为,建议不符合当前各级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也不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财政资金项目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权责对等原则要求,涉及农业农村资金项目(包括农垦项目),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在项目申报环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并在项目资金下达后,由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我们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指导、支持、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力度。同时,建议您积极与本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与对接,共同谋划、推动、做大做强五三农场蔬菜产业。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8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李胜强 联 系 电 话027-87875195
经办人姓名李宗友 联 系 电 话 027-88845053
邮 政 编 码 43006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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