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50040 | 发文日期 | 2021-08-25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省农工委:
你委《关于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商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建立重大畜禽疫病防控长效机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多次对构建动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建立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2016年、2018年,我省先后建立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明确由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成立重大疾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纳入联防联控机制管理。其中,布鲁氏菌病、流感、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已多年纳入中央和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制定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湖北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79号),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处置、保障等要求和措施。我省实行重大动物疫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储备有能满足扑灭3个疫点的应急物资,设有“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应急机制,能够按照不同病种的应急处置指南科学快速处置疫情。
二、 关于注重畜禽养殖场规范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建设,自2018年以来,我省每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要求,组织遴选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养殖场创建全国示范场。畜种上重点聚焦生猪、肉牛、肉羊;模式上重点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一体化经营;生产上聚焦设施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8个。我厅还积极组织申报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多元,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202个,提升生猪产能。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规模养殖场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和无疫小区,全省已有3家企业通过国家无疫小区评估。
三、 关于加强畜禽防疫队伍建设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事关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疫体系建设,2019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9〕20号),分别从防疫工作责任、防疫体系、基层队伍、应急能力和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各地按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加强防疫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各类主体自主防疫能力,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必要的工作力量和工作机构。为充实乡镇动物防疫力量,2020年我厅印发《关于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通知》(鄂农办发〔2020〕24号),督导生猪调出大县落实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结合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组织开展防疫理论与实操培训,提升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防疫水平。2020年,全省共聘用村级防疫员8339人,防疫专员211人;市、县动物卫生监督员2767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专职技术人员664人;组织各类培训1.1万人次。
四、关于积极推进畜禽疫病净化
自2011 年以来,我省以规模化养殖场特别是种畜禽场为动物疫病净化的着力点,逐场推进,从生产源头上控制病原的传播。目前,全省 16 家种猪场、4 家种禽场、2 家种牛场、5 家种羊场、106 家规模养殖场都已经或者正在开展疫病净化工作。净化病种包括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口蹄疫等主要生猪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禽白血病、鸡白痢、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净化方式上主要以场为单位,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净化。在以场推进净化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武汉市开展《湖北猪瘟、猪伪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净化示范区建设》,探索“种、场、区”净化之路。自 2015 年开始,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羊布鲁氏菌病区域性水平净化,羊布鲁氏菌病阳性率从 2015 年的 1.5%降至 2020年的0.06%;人间布鲁氏菌病发病数降低近 2 倍。
五、关于强化基础免疫和监测预警
为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我厅每年组织制定和印发《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湖北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湖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实施方案》等,指导基层开展强制免疫和疫病监测工作。规模养殖场实行程序免疫,推进“先打后补”;畜禽散养户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适时补免,做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常年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充分发挥17个市(州)、75个主要县(区)级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支撑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组织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调,及时分析动物疫病形势,为动物疫病防控及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六、关于严把防疫全链条关口
我厅采取“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策略,坚持抓在平常、严在经常,把好动物防疫堵疫关。一是严格落实产地和屠宰检疫。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严格按产地检疫规程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确保出栏畜禽安全。321家屠宰企业共派驻检疫人员1345人,291家生猪定点企业非洲猪瘟自检率达到100%,有效控制了屠宰环节传播疫情的风险。二是实施畜禽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随附检疫合格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和督促畜禽产品加工经营者依法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义务,确保所加工经营的畜禽产品来源合法、检验检疫合格。三是抓好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西南六省联合印发《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试行)》(西南区联防〔2021〕1号),限制生猪及其产品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四是推进指定通道建设。确保防疫物资、健康畜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全省共规划建设36个指定通道,其中已建成10个,启动建设的15个。2021年,全省7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3个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已获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建设批复。五是严厉查处违规调运。联合印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鄂农函〔2020〕145号),建立三部门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2020年,监督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1064辆,查处违规调运生猪2909头,生猪产品9.05吨,立案查处74件,无害化处理234头。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动人畜共患传染病联防联控,定期开展防控工作会商,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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