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50057 | 发文日期 | 2021-08-25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陈晓燕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恩施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生猪养殖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综合有关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恩施州生猪产业发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恩施州农牧业发展,并按国家西部政策支持恩施州发展。生猪产业是恩施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我厅积极支持恩施州生猪产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贴息、生猪良种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有些(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制扑杀)补助标准均高于我省其他地区。为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化建设,我厅将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要求,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费补贴等方式,积极支持恩施州立足基础优势,抓好生猪产业补链、强链、壮链,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发展和培育壮大,做大产业、做强基地、做响品牌、做优智能。
二、关于支持恩施黑猪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
恩施黑猪是我省优质的地方品种,同时恩施地区硒资源丰富,开展硒都黑优质猪新品种培育有优势。我厅积极支持建始县抓好硒都黑优质猪新品种培育,2020年已向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提交新品种审定材料,正在建设年存栏核心群种猪1000头、出栏2万头的育种基地,可为恩施州特色优质猪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同时,根据恩施州山区资源与环境特点,积极推广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161”养殖模式,制定并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山区养猪‘161’模式生产技术规范”,指导养殖场户、合作社发展山区标准化养猪。如咸丰启明生猪养殖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扶持带动“161”标准化养殖户500余户,效果较好。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恩施州加大恩施黑猪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通过科技助力硒都黑猪新品种培育,将“硒都黑”打造成地方特色名品。
三、关于支持恩施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
恩施州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家,其中A类8家。按照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恩施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针对农村乡镇或居民集中居住地,现有定点屠宰企业能够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可鼓励发展冷链化定点配送肉品销售网点;少数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山区农村乡镇,不能通过配送保障的,可在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就近供应猪肉。恩施、利川、建始三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和升级改造生猪屠宰企业,服务好当地消费市场。
四、关于支持恩施州基层畜牧兽医服务能力体系建设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厅积极支持恩施州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恩施州已建立州县乡三级防控指挥体系和州县乡村四级防疫责任体系,县级组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行行政职能全委托、全融合,转隶人员全回归,动物卫生监督所回归单独运行。为加强基层防疫员和兽医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个村确保1名村级防疫员,每个乡镇要配齐3-5名职业兽医。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更多对恩施州的扶持政策,落实国家、省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恩施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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