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1071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50062 | 发文日期 | 2021-08-25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曾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山区生猪分散养殖,推广循环种养模式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与顶层设计
我省山地占全省面积的56%,70%的山区县发展生猪产业,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山区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厅高度重视山区畜牧业规划设计工作,在编制农业农村发展五年计划时,无论是空间布局、养殖板块,还是工程体系、关键项目,都将山区畜牧业发展作为重点。我省“十四五”规划中,对鄂中、鄂西北、鄂东、鄂西南生猪产业板块和发展重点进行了专门规划,建设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咸丰等鄂西南生态猪产业带,郧西、竹溪、恩施、巴东、长阳、通山、崇阳等秦巴山、武陵山及幕阜山生态肉羊养殖区等,积极推广农业生态种养、立体种养等模式,着力打造畜禽生态养殖产业,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标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我省现有18家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山区县有7家。
二、关于加强品牌建设促进山区生猪产业提质增效
我省山区地方畜禽资源丰富,如恩施黑猪、通城猪、郧西马头羊、大别山黒山羊、郧阳乌鸡、景阳鸡、利川马等,恩施黑猪、通城猪被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还有一些地方猪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如思乐、大派、安普罗、多仁多利等湖北省著名商标。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1〕31号)将生猪产业链纳入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为山区生猪产业提质增效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环境。要加大对现有饲料、屠宰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和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引进龙头或头部企业,着力本土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地方特色肉制品制作工艺,推动传统加工向集约化加工转变,整合猪肉加工企业和品牌,推出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猪肉品牌。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肉类行业展会、食品博览会,多种形式开展山区特色肉产品与大中型连锁商贸企业对接,加强特色产品的宣传和销售,促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三、关于加大技术和资金扶持力度
我省农业科技资源丰富,但分布极不平衡,山区相对薄弱。要立足山区生猪产业优势,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链条;大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管理水平高、自主研发能力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型龙头企业,推动其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要加强种业科技技术创新,挖掘地方猪种优良基因育种潜能,培育新品系,联合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生猪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聚焦生猪育种开展科技协同创新和攻关。支持生猪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猪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不断扩大地方猪种种群数量,持续推动外来品种本土化、本土猪种品牌化,建立地方猪保护开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支持养猪合作社创建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山区生猪饲草喂养技术、高效繁育技术、循环种养技术培训和推广。推进种养循环试点工作,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设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实现由发展数量向发展质量转变,我省连续多年开展“五大工程”。一是实施村社共建工程。大力鼓励村“两委会”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组织聚集起分散的农村资源和农户。二是实施示范社培育工程。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定期评定、定期监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促进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三是实施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四是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加强农民合作社品牌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社参加湖北省农业品牌五年提升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品牌培育、著名商标认定等一系列活动。五是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山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紧扣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主题,充分开发、利用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和饲草资源,适度发展规模化养殖,重点发展生态养殖、循环养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养殖科技服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格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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