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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78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78号建议的答复

2021-10-15 15:5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52776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林颖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打造中部种业中心、抢占“农业芯片”制高点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后,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龙头种子企业,打造知名湖北品牌”

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安排4000万元,支持我省种业创新、良种联合攻关、国家级良性繁育基地建设等。省科技厅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2020年支持武汉多倍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多倍体水稻核心种质资源的创建及应用”,支持经费200万元;支持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展“适宜直播早熟常规稻新品种研究与示范”,各支持经费50万元。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协调做好“湖北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筹备建设工作,推动建立第三方品牌评价和认定模式。加强品牌建设管理,培养品牌建设人才,全面开展品牌研究、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强化品牌建设支撑体系。推动开展区域质量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园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有效机制。聚焦重点种企和产品,以质量提升打造优质品牌,以品牌带动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  

二、关于“强化产业扶持,增强核心竞争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种业产业的发展。一是安排农业科技创新资金4000万元,支持院士专家“515’’科技服务协同推广活动等。安排现代农业创新岗位资金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支持农业创新平台建设,培养育种人才,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二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要求,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种业等十大重点产业发展。三是继续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测试、质量检测、执法监督等。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对带动创业就业,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种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5亿元,对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

三、关于“扭转评价标准导向,提高种业创新水平”

省科技厅支持种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为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高校院所创新成果更好服务产业发展,2020年以来,省科技厅在组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之初就要求考虑科技成果转化,要求高校院所牵头承担项目时,必须明确成果运用主体,要求企业参与共同承担项目实施,为推进高校与企业合作发挥了很好引导带动作用。每年安排700万元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围绕动植物新品种及良种选育等方向,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支持江汉大学成立“湖北省农业生物种质基因检测鉴定中心”。江汉大学原创发明的MNP标记法生物DNA鉴定技术填补了国内外空白,整体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鉴定效率和准确率提高到99.98%以上。省农科院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种业创新打造现代农业“芯片”,培育出了鄂中6号、鄂麦007等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品种;“鄂中6号”以320万成功转让,刷新了该院常规稻品种转让经费最高纪录;选育的首个虾稻专用新品种“虾稻1号”,被列为湖北省稻渔综合专用稻,入选2019年湖北省十大科技事件。    

四、关于“规范种子市场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省农业农村厅历来重视种业市场监管。今年印发了《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管和救灾备荒种子监管,加强转基因种子监测工作等,对农业农村部的转办线索、信访件回告率100%。今年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将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我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法院、司法、公安、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省种子协会发布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倡议书,加强行业自律。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种企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修订《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开展第九届长江质量奖评比表彰活动。指导各市州建立并完善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机制。总结宣传获奖企业(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经验做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种质资源普查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加大珍稀、濒危品种抢救性收集保护力度,实现农业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深化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对确定为省级以上的50家保种单位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准设计建设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改善保种条件,提升保种能力;推动建设畜禽遗传材料保存库,争创国家级畜禽遗传材料保存中心。

(二)着力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企业强,种业才能强。一是开展招商引资。充分用好武汉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金字招牌”和“武汉·中国种都”支持政策,紧盯国际国内种业头部企业,用心用情用力招商,吸引5—10家企业落户湖北。二是做大做强种业企业。重点围绕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油菜、蔬菜等我省优势特色作物,以及生猪、特色禽类等种业领域,筛选发展潜力好的企业进行扶持。重点支持省种子集团、湖北惠民、武大天源、湖北康农、武汉天种、湖北神丹等20个行业领军企业,综合运用金融资本、产业政策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快并购重组、行业联合,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实力壮大。三是培育优势种业品牌。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和资质认定,加快建立健全种子种苗种畜质量追溯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加强宣传推介和形象塑造,打造一批“鄂种”品牌。四是引导推进金融与种业企业对接。落实金融服务企业一揽子政策措施,推介金融机构与种业企业双向选择,不断增加金融服务现代种业提升、种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

(三)着力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种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深入贯彻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切实推动种业振兴,推动企业与洪山实验室、华中农业大学油菜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江汉大学MNP标记法DNA鉴定实验室等高端科研平台深度融合,以种业协同创新中心、育种联合体、产业联盟为主要合作形式,构建上下游有机衔接、产学研用密切互动的育种创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围绕优质稻水稻、多抗小麦、适宜密植机收玉米、双高油菜(高含油量、高油酸)、优势蔬菜、生猪、肉羊、家禽、黄鳝等重点品种,综合运用常规育种和分子育种技术,加快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牵头做好国家委托我省承担的油菜、双莲鸡、鹌鹑的良种联合攻关工作。

(四)着力推进良繁基地提质增效。种业要发展,基地是保障。一是实行规划引领。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五化”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农作物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良繁基地建设规划,与国家规划对接。二是优化良种繁育基地布局。对现有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和补充认定一批省级良种繁育基地,争取新增国家级农作物区域良繁基地2-3个,畜禽核心育种场3-4个。三是提升良繁基地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中央投入6000万元以上、省级投入2000万元以上,支持农作物良繁基地和畜禽核心育种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种保障基础。

(五)着力开展良种展示示范。展示示范是方便农民选种、加快良种推广应用的有效措施。开展省级良种展示示范基地遴选,分区域、分物种确定10个省级良种展示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虾稻、再生稻、双高油菜、硒都黑猪、双莲鸡、鹌鹑1号等我省自主选育品种,培育新型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在每年春秋两季作物生长关键季节,定期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现场观摩活动,让看“禾”选种成为新品种推广的主流形式。持续办好武汉种博会、省种子协会水稻食味品鉴会、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民丰收节种猪大赛等主题活动,不断扩大“鄂种”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着力建构种业发展长效政策。推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上升为《湖北省种子条例》,建立特色农作物种业法规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调动育种工作者培育大品种、好品种的积极性。设立湖北种业创新发展基金,以适量的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工商资本、民间资金投入种业,拓宽种业创新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创设试点种质资源、品种知识产权等担保融资政策,通过健全品种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引入信用担保中介机构等方式,提升种质资源、品种知识产权融资效率。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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