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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70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70号建议的答复

2021-10-15 15:5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52780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王记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湖北省三大主粮作物(稻、麦、玉)重大品种培育与育种“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后,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种业创新方面给予政策、资金、项目上的大力支持”

2021年,我省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重点扶持优质稻米、现代种业等十大农业重点产业,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人才培育等;每年统筹资金5亿元,对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粮食领域重大新品种培育,积极筹建生物育种重大平台和设施。着眼提升我省生物育种条件和能力,抢占国家生物育种水平制高点,聚焦现代育种前瞻性基础研究,组建湖北洪山实验室;积极争取作物表型组学研究国家重大设施落户湖北,前期科技厅支持预研经费1000万元。围绕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部署建设湖北省绿色优质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安排4000万元支持我省种业创新。

二、关于“整合我省科研院所和企业种业创新资源”

省农科院一直致力于种业科技创新,在种质资源挖掘利用、优良新品种培育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先后培育了鄂中5号、虾稻1号、鄂麦18等一批代表性品种,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科技支撑。其中鄂中5号是长江中游食味品质最优、应用年限最长、种植范围最广的高档优质稻。培育的湖北省首个适用于稻虾共生模式的专用水稻品种“虾稻1号”入选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科技事件。省农科院现已组织相关单位提出了开展湖北三大主粮(稻、麦、玉)重大品种培育和育种“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的研究方案。

三、关于“省农业农村厅在地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利用方面给予资金、项目上的支持”

今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22号),这是我省首个专门聚焦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文件。明确了定位和原则、中长期目标、三项任务、三大政策、四方面的组织领导措施。在财政保障方面,提出整合使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等项目资金,支持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省级育种基础研究专项、现代种业科技专项、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优先向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倾斜。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鉴定和挖掘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经费,在现有资金渠道内予以解决。

从2020年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确定工作。通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在全省遴选了一批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的农业(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已于5月初全面展开,已经编印了技术指导手册,开展了省级培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向省政府争取普查资金,力争尽快落实并下达各地。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科研单位的待遇”

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建设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灵活招聘引才。人社部门积极支持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采取专项招聘、人才引进、校园招聘等形式公开招聘所需人才,或搭建统一公开招聘平台提供招聘考务服务。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二是给予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倾斜。人社部门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一向注重向农业科研单位倾斜,其高、中级比例均高于一般事业单位。比如孝感市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占比达到67%,其中高级岗位占比30%,而国家、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1:3:6。目前,省人社厅正在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优化调整文件,对于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将认真考虑吸收。对于农业科研单位,人社部门将在已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人才“绿色通道”引进、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二三级岗位人员单列选聘等支持措施。

三是优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服务。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出台《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分类制定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体现倾斜基层导向,注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以及边远山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对县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放宽申报条件,入选市州以上最美农技员也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是推动农业科技人员“智力下沉”。指导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在职创办企业、兼职、离岗创业等形式到基层创新创业,离岗创业的按照每期3年、不超过2期保留人事关系和相关待遇。认真抓好《人社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种业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才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促进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人尽其才。

五是保障基层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待遇。事业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可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倾斜力度,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比如鼓励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制;绩效工资总量在限定幅度内由单位自主申报,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分配比例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应重点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此外,关于奖励性补贴发放问题,我省统一规范了项目,但具体的考评方式、范围和发放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科技创新工作,机构编制资源予以重点保障。省委编办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盘活编制资源,优化编制配置,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为“十四五”我省种业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五、关于“研发‘从0到1’具有原创性的实用精准高效育种新技术”

一是积极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2020年,着眼解决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由华中农业大学牵头,联合省农科院、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等组织“主要动植物品种选育及生物制品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总预算经费5000万元,省科技厅2020年首批支持800万元,2021年拟继续支持10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安排345万元,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开展联合攻关。

二是开展现代生物育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十三五”以来,针对我省生物育种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开展主要动植物新品种培育项目129项,经费1.18亿元。其中,2020年组织多倍体水稻、鄂北优质高筋小麦等新品种选育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8项,支持经费3000万元。

三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年安排700万元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围绕动植物新品种及良种选育等方向,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还面临的三大主粮作物突破性品种缺乏、分子生物育种技术核心知识产权受制于人、种业创新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等问题,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在良种联合攻关、生物育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构建现代育种产学研协同攻关体系。积极推进湖北洪山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我省现代育种条件和技术水平。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构建“模块化、流程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金融资本进入种业创新,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二是加强政府引导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结合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着眼提升我省生物育种技术水平,研发实用、精准、高效分子育种新技术。依托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专家团队,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实行1个品种+1个专家团队的模式,加快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三是构建现代育种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加大财政科研投入力度,设立生物育种专项资金,支持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围绕现代育种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建立持续稳定支持机制,对水稻、生猪等育种周期长的研发任务,通过一次立项、连续支持的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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