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 会议第2021045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52785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朱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国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现行品种审定制度改革
近年来,我省一直在加快现行品种审定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品种管理改革。从建章立制入手,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主要农作物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或通知,完善了品种管理制度,拓宽了试验渠道,加快了品种准入速度。二是加强试验管理,不断提升品种筛选效率。按照“统筹兼顾、分步推进”原则,省种子管理局筹措了600多万元分批次支持全省111个试点改善试验条件,提升试点承试能力。通过拓宽品种试验渠道,构建了统一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与自主生产试验并行的多元化试验鉴定体系,为全省种植结构调整筛选了合格品种。三是完善审定标准,助推审定品种提档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高产稳产、绿色优质、特殊专用等品种分类管理,修订完善了5种作物的品种审定标准,制定了《湖北省高档优质稻品种审定标准》。2020年,我省审定的水稻、小麦品种,绿色品种同比增长16个百分点,优质品种同比增长39个百分点。四是加强引种备案,满足生产多样化需求。为加快品种推广应用速度,积极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为我省农业生产用种提供了重要补充。截至目前,我省共引种备案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4种作物556个品种。五是加强品种登记,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积极开展品种登记培训,统一品种登记受理审查尺度,做到“一站式”服务,提升品种登记服务效率及水平,确保品种登记通道畅通。
二、关于加强种质资源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
近年来,我省开展了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鉴定并取得重要进展。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建成的省级中期库收集保存了湖北省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3.3万份,先后为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提供优异种质资源1.5万份次,利用这些种质选育出水稻、小麦、玉米、蔬菜、果树、茶叶等100多个农作物新品种。构建实用精准高效育种新技术,针对籼稻花药培养力低的技术瓶颈,将分子标记和花药培养技术的优势相结合,建立了高效籼稻育种技术体系,显著提高了育种效率,将传统育种周期的 4~5年缩短至2~3年。搭建了43个省部级重要种业科技创新平台,为种业创新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4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我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任务,摸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夯实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基础。下一步,我省将在发挥好现有资源、技术、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改扩建湖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将库容从目前的3万份扩大到不少于30万份,并完善其保护、利用和共享开放功能,加强我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种质资源高效利用,使种质资源动起来、活起来。
三、关于建立种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及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和新品种的展示及产权交易中心
着眼于提升我省生物育种条件和能力,抢占国家生物育种水平制高点,聚焦现代育种前瞻性基础研究,我省一直在推进种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一是积极筹建生物育种重大平台和设施。组建湖北洪山实验室;积极争取作物表型组学研究国家重大设施落户湖北,前期科技厅支持预研经费1000万元。围绕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部署建设湖北省绿色优质水稻和家畜种业两大技术创新中心。
二是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2020年,着眼解决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由华中农业大学牵头,联合省农科院、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等组织“主要动植物品种选育及生物制品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总预算经费5000万元。 三是开展现代生物育种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十三五”以来,针对我省种植和养殖领域生物育种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开展主要动植物新品种培育项目129项,经费1.18亿元。四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每年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围绕动植物新品种及良种选育等方向,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四、关于建立健全生物技术法规监管体系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生物技术安全方面工作,早在2001年国家就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我们省于2003年制定了《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相关活动。国家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试验、生产与加工、经营、进口与出口、监督检查以及具体处罚措施都有明确要求,监管体系较为完备。
五、关于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农业农村部已部署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法规修订、标准制定、品种清理和案件查处,标本兼治打击违法行为、激励保护种业原始创新,为净化种业市场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开展全面“体检”,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强化案件查办,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紧密衔接。最高法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顶格处理侵权案件,加大了惩治力度。要结合宣传贯彻,严厉查处一批典型侵权违法行为,以案释法、打防结合,共同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三是严格品种管理,下功夫解决同质化和仿种子问题。一方面,提高品种审定标准。针对品种同质化问题,聚焦分子检测位点差异、产量和抗性等重点指标,加快修订审定标准,大幅提高审定门槛。另一方面,开展已登记品种清理。针对非主要农作物仿种子问题,去年底以来,农业农村部以向日葵为切入点启动了登记品种清理工作,对经分子检测发现的近似品种进行劝退,已公告撤销了269个品种。四是完善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全国人大已经启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的修改工作,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研究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链条,扩大保护范围,加大赔偿力度。后续,农业农村部门将配合有关方面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建立更为完善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六、关于建立种业领域科技项目后补助制度
我省一直大力支持种业发展,省财政部门也在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设施装备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种业。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的信贷支持。目前,我省正在实施的种业项目多以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
七、关于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使用评价制度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要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人员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是科学修订职称评价标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出台《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结合农业行业特点,克服“三唯”倾向,突出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农情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利成果、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规范、项目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并将评审级别设置到正高级,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整合并入正高级农艺师。同时体现基层倾斜导向,注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以及边远山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对县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放宽申报条件,入选市州以上最美农技员也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二是我国正在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注重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于从事商业化育种研发工作的人员,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将大力支持和鼓励相关单位为其建立企业年金,并指导单位在企业年金分配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畅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拟在“宜荆荆恩”区域探索实施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激励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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