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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16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16号提案的答复

2021-10-18 10:5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53013 发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省民盟: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湖北省千亿嫩莲子产业链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我省莲产业链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会同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以嫩莲子产品带动莲产业链式发展的问题
   湖北莲常年种植面积125余万亩,年产量260余万吨,种植规模居全国首位,是我省优势特色蔬菜产业,我省主要通过产业链建设及品牌培育带动产业链式发展。一是开展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建设。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将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列入建设范畴,围绕莲产业链建设将着力聚焦优势区域、重点企业、特色品牌 ,以莲子、莲藕、藕带等精深加工为重点,带动莲产业链式发展。二是强化品牌培育打造莲产业名片。我厅推荐“洪湖莲藕”等11个品牌入选全国农业品牌目录,推荐“洪湖莲藕”等25个品牌入选央视“品牌强国工程”援鄂抗疫公益行动,中央电视台13个频道从2020年4月到2021年12月持续播出。组织莲产业优质产品参加中国农交会、武汉农博会、湖北特色农产品(莲、食用菌、魔芋)浙江行等系列展会,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产销衔接能力,持续提升湖北莲产品品牌影响力。
    二、 关于莲产业的规划与布局的问题
    为引领全省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建设规划布局,全省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建设实行链长负责制,组建了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及相关行业专家多次实地调研、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湖北省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实施方案》,其中具体明确了全省莲产业链发展目标及路线图。明确到2025年,莲产业综合产值超过350亿元,培育5家莲产业领军企业,15家以上成长型企业。
    三、 关于注重政策推动的问题
    围绕莲产业链建设,全省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支持举措。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莲全产业链发展涉及产业园区建设、企业培育、品牌创建、基地建设、技术支撑等多个环节,在充分考虑各环节任务举措的基础上,全省明确了莲产业链建设重点任务、时间表和工作举措,细化了组织保障、工作机制、商贸流通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支持、宣传推广等方面工作措施。二是细化支持举措。今年6月,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鄂财农发﹝2021﹞17号),我厅和省商务厅正在起草《2021年湖北省蔬菜产业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莲产业项目建设,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协同推进莲等优势特色产业链建设发展。 
    四、关于加大科技赋能的问题
   (一)关于用工业化理念充实莲产业项目储备。为做好莲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充实项目储备,链长赵海山副省长,我厅、省商务厅负责同志先后赴洪湖、嘉鱼、仙桃等莲主产县(市)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莲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及规模底数,以期建立更加全面、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项目储备。经深入调研、科学编制、充分论证,莲产业建设内容涵盖龙头企业培育、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冷链物流、观光休闲、品牌培育等各环节。
   (二)关于优化项目服务。全省蔬菜(莲、食用菌、魔芋)产业链建设实行链长负责制,细化落实各莲产业链项目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任务,省级产业链财政资金实行绩效管理,依据《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年初对莲产业链专班和参与市县下达目标任务,年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县域经济、乡村振兴和政府效能目标考核。
   (三)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莲产业链建设强化“以商招商”,重点引进莲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企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回归创业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创建标准化、规模化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参与市县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引进在全国有地位的头部企业。
   (四)关于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提升莲产业要素生产力,我省积极对接国家强农惠农和产业化发展政策。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要求,我省迅速组织莲产业申报2020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积极组织蔡甸区(蔡甸莲藕)、洪湖市(洪湖水生蔬菜)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并立项建设。在争取国家项目同时,不断加大省级及地方项目投入,如在洪湖市开展院士专家科技服务农业产业发展“515”行动,支持洪湖莲产业发展。
    五、关于强抓莲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厅和省商务厅围绕莲产业链建设规划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工程”,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和创新平台,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改造和引进应用,推动农产品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省科技厅先后支持湖北华贵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湖北洪湖莲藕种植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湖北省水生蔬菜保鲜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武汉大学和潜江市华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创建湖北省莲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武汉大学及相关企业实施“莲藕高效种植与加工关键技术研发”、“高产优质莲藕品种筛选及高效生产技术研究”等科技创新项目。下一步,全省将组织从事莲产业研究的高校院所与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等建立协同攻关与科技服务体系,在重点技改项目安排上向莲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推进莲产业创新驱动、内生增长。
    六、关于加大莲产业与乡村振兴结合的力度,延伸产业链、提高莲产业附加价值的问题
   (一)关于建设莲子种植基地。新建种植基地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第四十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等,鼓励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发展莲子种植。此外,莲对生长环境有很高的要求,如温度、光照、水分和土壤条件等,莲子种植要选择适宜莲生长的种植环境,注重因地制宜,规模适度。
   (二)关于建设莲子加工基地。我省莲子去向主要为鲜莲蓬和嫩莲子销售、枯莲子加工,小型作坊式枯莲子加工企业发展较快,大型枯莲子加工企业分布在主要产区,两者互补,基本能满足产能需要,下一步主要是加工设施升级改造。同时,冷链物流综合产业园建设工程已列入莲产业建设范围,可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冷冻、冷藏和保鲜仓库,加强产地预冷库、冷链运输设备及冷链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为鲜莲蓬和嫩莲子销售准备了基础。
   (三)关于建设立体养殖基地。立体养殖是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的有效举措,我厅高度重视。一是推进种养结合。针对以莲为代表的水生蔬菜,持续推进“水生蔬菜向种养结合方向调”,积极引导“鱼-莲共生”、“莲藕-泥鳅”等生态种养模式,并广泛开展生产服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合理安排茬口。二是推广循环利用。2021年,我厅将“生猪健康养殖与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列为省级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猪-沼-菜(果)”等高效种养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还田利用,实现种养对接。
关于兴办养殖场,我省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者采取生态养殖模式,但兴办养殖场,选址应当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关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具体还田利用标准规范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鄂农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执行,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
   (四)关于建设莲子观光旅游基地。我省以莲观光旅游为抓手,积极发展文旅农融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培育了蔡甸金龙水寨等一批莲文化主题观光旅游基地。下一步将继续提升莲优势特色产区内现有景观基础、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力争建设一批以莲文化为主题的农业休闲观光园,构建美丽乡村示范区。
    感谢你单位对我省莲产业的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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