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57096 | 发文日期 | 2021-10-29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杨作柱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发展新型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答复如下:
发展农村新型产业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北省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技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农村新型产业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网络强国湖北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加强互联网与全省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推进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建设,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水平。
一、试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我省宜昌枝江市、襄阳南漳县、恩施咸丰县、恩施鹤峰县被纳入农业农村部首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湖北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在4个国家级试点县基础上,增加了8个省级试点县,围绕培育各类运营主体、建设冷链仓储设施、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完善人才培训支撑、推动网络扶贫攻坚、开展“三农”数据平台试点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数据、金融等要素作用,加快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步伐。
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积极配合省商务厅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目前全省已经有44个县市纳入国家级示范,对未纳入国家级示范的县市实行了省级示范全覆盖。各示范县围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人才培训体系等建设任务,加大农村电商于产业融合发展的力度,使农村电商成为拉动县域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
三、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
积极配合省人社厅优化农村网红创业服务,将电子商务师、农村电商等专业作为农村青年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互联网经济和网红经济发展需要,以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内容为重点,开发有针对性的电商培训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养了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青年,其中黄冈市有4名师资获得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对乡村互联网电子商务、营销人才(网红)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书。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与电商平台和相关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通过举办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社对接、网红直播等活动,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深度对接,探索大宗农产品远程交易和产地直供新模式。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拓展农产品电商覆盖面。二是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为抓手,配合省委网信办实施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引导从事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方式完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购买和电子支付等业务过程,推动相关部门和地区根据地方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制定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鼓励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物流统仓共配,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与全国干线物流网络的全面融合。三是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继续优化创业服务,搭建创业平台,营造创业氛围,进一步鼓励支持农村网红创业,切实加强农村电商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能力,着力培育更多农村网红,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