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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2021-10-20 14:2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2-03569 发文日期 2021-10-20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任玉保代表:

您提出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的建议符合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符合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对进一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强省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振兴方面的主导作用”问题

省委、省政府把建设农业产业强省作为抬高我省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的有效举措。325日,出台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提出了实施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67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18)提出了2021-2025年省财政每年再安排10亿元资金,其中5亿元集中支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加销一体化建设,贴息资金5亿元主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壮大产业规模。常年淡水产品产量稳定在450万吨以上,油菜籽产量稳定在200万吨以上,茶叶产量稳定在30万吨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3900万吨以上,分别位居全国第一、第二、第四和第六位。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全省共培育市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39家,其中省级803家、国家级62家。有5家省级龙头企业上市。三是推进融合发展。全省共创建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2个农业产业强镇、8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40个省级休闲农业园和1600多个一村一品村镇。四是紧密利益联结。全省龙头企业流转农民承包地296.9万亩,占流转承包地的12.7%。省级龙头企业创办或参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410家,对接农民合作社超过1万家,带动665万户次农户发展生产,订单总额超过2000亿元,吸纳20万农户就业。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每年重点培育6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二、关于“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人才振兴方面的平台作用”问题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努力为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一是务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着力提高乡土人才技能水平。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清单,落实培育项目资金9971万元,下达指导性任务4万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全省各地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培训任务3.4万人。二是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着力提升乡土人才文化素质。重点推荐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符合条件人选。2020年,5300多名村组干部、后备干部、农村优秀青年开启学历提升之旅。三是打造平台推介优秀人才与项目,着力营造良好的乡土人才培养氛围。2020年开展了省级十佳农民抗疫先锋评选活动,并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双创大赛,评选出一、二、三类及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37名,实行差异化资助,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启发创业思维。2020年,我省有2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十佳农民”“全国脱贫攻坚奖4人入选全国百名优秀学员扶贫先锋。

三、关于“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文化振兴方面的支撑作用”问题

省委宣传部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活跃文体生活开展文明实践。深入贯彻《湖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落实《湖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标准(试行)》,将活跃文体生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各地深入开展文明乡风培育和文化体育等活动,加强对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在内广大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二是围绕立德树人开展文明培育。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宣传群众身边的榜样模范,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推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行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三是围绕乡风文明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融入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修改完善测评体系,从思想引领、精神风貌、人居环境、基层治理等方面着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发挥示范作用,在文明创建中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群众推选活动,引导激励城乡群众践行主流价值。

四、关于“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态振兴方面的引领作用”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第一,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每年在全省建设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4000个左右整治村,用5年时间实现整治全覆盖。2020年度示范村(1000个)、整治村(3774个)正在加快建设,2021年申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第二,畅通建设资金渠道。截至2021620日,全省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一般债14.04亿元,已申请52.36亿元,拟申请145.93亿元。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实施,三年来累计建改农村户厕375.9万户、农村公厕2.97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15%。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已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872座,96.2%的行政村达到了五有治理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治理,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运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32.5%。第四,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全省43个县(市、区)初步形成成果,4411个行政村已开展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有10个地市州和2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房建设图集和农房建房管理制度,15个市州及县市区建立了农房建设管理技术团队。二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把品牌知名度高、有特色、有优势的产品纳入三品一标认证,进一步激发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走绿色化、优质化和品牌化道路。截止到2020年底,我省有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180个,品牌数量居全国前三;我省有248家新型经营主体认证了505个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强化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截止到2020年底,我省共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2个,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7个,国家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发展园区2个,示范基地规模达325.7万亩,带动周边96.233万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品牌推介,提高品牌影响力。为帮助新型经营主体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我厅与湖北省电视台垄上频道合作推出《荆楚原产地》三品一标专题公益宣传节目,目前已拍摄播放190多期,电视观众纷纷点赞,节目影响空前,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五、关于“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振兴方面的载体作用”问题

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委组织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汇聚乡村振兴各方力量。一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近三年,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联审、市级复审的程序,我省统筹整合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资金和省管党费,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共择优扶持2936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党组织+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壮大村党组织领导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集体经济。目前,已经有1785个村扶持项目产生收益,5.47万名群众有效增加收益。二是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2年理论学习1年实习实训,学费由省市县财政负担,省级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市县各补贴1500元,面向全省优秀青年农民累计考录9337名高职生,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养,着力建设一支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三是实施重点人才项目。向中小微企业选派740名院士专家和科技副总,示范带动市州2160名专家人才入企服务;选派143名专业人才担任贫困县产业发展顾问;选派900余名博士赴省内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服务;对接中央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培养1386名人才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服务;支持536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四是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积极搭建扶持平台,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资助300多个优秀项目,激发农村青年创业创新活力。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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