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03570 | 发文日期 | 2021-10-2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杨作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推进国家现代化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对您提出的针对性强、具有参考价值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和推介。2019年以来,我省蔡甸区、仙桃市、大冶市、宜都市、宜城市、秭归县开展了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4个乡镇和42个村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创建;今年6月,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已启动。大冶市“党建引领活力村庄”、秭归县“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入选2019年全国首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宜都市“建立乡村治理应急机制”入选2020年第二批全国典型案例,英山县“引入‘第三方’ 管好村级‘钱袋子’”成为全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宜都市“村规民约+家庭诚信档案+积分制”集成化管理经验入选2020年“楚治——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名单。
二是减轻村级组织负担。2021年5月省委农办印发了《湖北省减轻村级组织实施方案》,抄送各市州县党委和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减少工作流程、减轻村级组织工作负担。
三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我们基本查清了资产家底,厘清了成员身份,落实了法人身份,“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基本实现。化解村级债务。省级出台《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千企帮千村”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方案》,召开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我们研发上线“湖北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系统”,对重点举措、工作进度实时跟踪监测,强化对市县化债工作的指导。目前,全省脱贫村已化解债务4.28亿元。
四是认真做好农村人才等工作。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做好“一村多名大学生”“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据统计,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在麻城市支农投入达2.023亿元,其中,特色产业发展12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93万元,农田建设补助498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385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任务清单》,组织黄冈市、麻城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典型案例推介力度,夯实乡村治理经济基础,着力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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