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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0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7-30 14:5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2-03607 发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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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我省耕地抛荒问题的建议收悉。省农业农村厅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耕地弃荒问题,并针对解决耕地弃荒、土地流转、改善设施建设等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现就代表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今年210日,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印发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目前,全省撂荒地摸排工作已经完成,我们对全省撂荒地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研判,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夯实了基础。

二、加快土地流转。一是出台政策文件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试行)》、《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全省按照有服务场所、有工作人员、有信息发布、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五有标准,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建立市级土地流转市场6个、县级土地流转市场7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035个。

三、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大对粮棉油、蔬菜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一是2018-2020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8496亿元支持全省粮棉油生产发展,用于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粮棉油生产等工作。二是2018-2020年共争取省级资金0.5304亿元支持全省蔬菜产业发展。三是2018-2020年共争取中央资金3.8006亿元支持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

我厅将积极向省财政厅等部门争取,继续加大对粮棉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优质粮油、优质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四、改善设施建设。将具备条件的弃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弃荒地,对弃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

  五、推进农机化服务。2021-2023,中央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确,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补贴的范围和力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叠加补贴。同时,将继续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实行报废更新补贴,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隐患大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优化调整。

大力培育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优先支持方向。近年来,我省在项目资金投入上优先扶持,在机具购置上优先保障补贴资金,并取消了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限制。同时,2019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40号)对农机新型经营主体明确了系列推进举措。文件提出,支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优先保障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支持金融机构面向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全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多措并举乡村耕地抛荒的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继续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多措并举解决我省耕地弃荒问题。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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