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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6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6号提案的答复

2022-01-28 15:06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2-03614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其他

省民盟:

您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手打造新时代鄂派田园风光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单位的建议由我厅会同有关厅局共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把全面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提出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96.2%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达到了“五有”治理标准;累计建改农村户厕357.1万户、公厕2924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15%704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建成运行了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能力达170万吨/日,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22205个自然村污水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占全省比例12.78%;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29.92%坚持以“五清一改”为重点,全省2.3万多个村按照季节特点,全覆盖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战役和春节战役全省107个县市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72个,获得“良好”等次35个。2019年、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第三方实地监测评估中,我省稳居中部第一,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今年,根据党中央部署,即将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指导地方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塑造特色风貌。在工作目标上,以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为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村实现从干净、整洁、有序整洁、优美、宜居的跨越转变。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左右,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得到转变。在重点任务上,围绕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稳步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6个方面的内容推进实施。在资金投入上指导各地落实《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引导政策、资金、项目向乡村聚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主导、部门资金整合、集体经济补充、受益群体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化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运营管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长效机制上,抓紧推动出台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方标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日常监督考评和第三方评价体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运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懂规划、懂建设、懂管理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力争在全省农村每村培育一名人居环境整治“明白人”。扎实抓好《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宝贵建议,在“十四五”期间,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省乡村“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四美”目标。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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