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03675 | 发文日期 | 2022-01-2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尊敬的沈先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洪湖退垸还湖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洪湖市根据省、荆州市退垸还湖工作安排,积极推动洪湖大湖退垸还湖,目前已退垸95526亩,2021年元月底前全面完成退垸任务在,值得肯定。
我厅高度重视洪湖大湖退垸还湖工作和洪湖市农业农村发展,2018-2020年为洪湖市争取落实财政支农资金8.8866亿元,其中,2018年2.5801亿元、2019年2.6687亿元、2020年3.6378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发展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对洪湖市退垸还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退垸渔民生产生活保障、给予生态补偿支持的建议,我厅都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继续加大对洪湖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力度。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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