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6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23829 |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668号建议的答复
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恩施州“碳汇+”交易、践行“两山”理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我们在开发农村沼气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我们将恩施州作为重点区域,先后成功实施农村户用沼气CDM项目和CCER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恩施州农村户用沼气CDM项目
2009年,恩施州户用沼气碳基金项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董事会注册成功,这是我国在该董事会成功注册的首个户用沼气项目。通过实施CDM项目,全州3.3万项目农户利用沼气替代炊事用能,节约了煤炭、天然气和液化气等化石能源,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已完成2009-2014年共六期核证减排量总交易33.3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累计获得减排收入2700万元,户均900元左右。目前,该项目已成功实施完毕。
二、恩施州农村户用沼气CCER项目
从2015年开始,我们在全省33个县(市、区)试点开发了农村户用沼气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项目,其中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巴东县、来凤县7个县市,共开发了10个农村户用沼气CCER项目,平均每个项目约1.1万户农户。2016年6月完成核证签发项目3个,签发减排量40.2万吨,其中鹤峰县13.1万吨,咸丰县27.1万吨,其余5个县市的7个项目因国家于2017年暂停CCER项目的签发,目前处于暂停开发状态。
三、下步工作计划
待国家新的CCER项目方法学和核证评审制度发布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恩施州农村沼气“碳汇+”交易。一是立即重启恩施州剩余7个CCER项目的开发工作,整理现有项目相关资料,为项目启动后的核证签发和交易做准备。二是在后续开发新的农村沼气CCER项目时,我们将持续向恩施州倾斜,惠及更多的农户实现碳资产收益,助力恩施州早日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0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李顺清 联系电话 87667820
经办人姓名 蔡晓勇 联系电话13971289388
邮 政 编 码 4300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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