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1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24482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
| 发布机构 | 省经管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陈勇委员:
您关于建议省政府采用“互联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多年来,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精神,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建立健全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入手,创新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方式,推动集体资产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
一、研发上线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
2017年7月,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正式运行。该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督”应用,具备“一中心两系统七功能”,即打造全省集中统一的村级财务核算和产权交易数据中心,分设产权交易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政策宣传、产权交易、财务处理、三资公开、数据查询、金融服务、监督管理七大功能,供省、市、县、乡、村五级用户免费使用。截至2022年3月,大冶市、襄州区、郧西县等87个县(市、区)接入“三资”监管系统,使用统一会计核算软件,实现“互联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二、加快建设湖北数字农经网
2021年,农业农村部明确提出建设好土地承包、集体产权和家庭农场3大数据信息平台。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建行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发“湖北数字农经网”,全力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集体“三资”监管、农民房屋和宅基地管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等6大平台,主要服务职能部门监管、金融助农创新、市场主体对接3大层面,推广“农经+数据+金融”服务新模式,推进数字经济、数字金融在农村经济领域全方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
2016年6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5号)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全省全面实行村财乡代管。同时,积极试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目前,全省会计委托代理实现全覆盖,其中武穴市、黄州区、秭归县等76个县(市、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代理村级会计业务。
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采取购买服务与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提供服务器租用、数据存储、防火墙服务、入侵防护服务、大数据服务,确保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运行安全。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参与三级等保测试,保障网站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各类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下一步,我们将在建好用好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升级相关功能,继续推进市、县、乡、村有效对接,逐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大平台。
感谢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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