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26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26147 | 发文日期 | 2022-08-16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北银保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环保意识和绿色生产技能
(一)利用新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一是制定技术方案指导各地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根据我省种植业实际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2年春季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方案》《主要粮食作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湖北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工作方案》,引导各地科学开展施肥施药工作。联合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有关专家进一步完善“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技术”要点,并列入《湖北省农业主推技术指南》。二是大力推广缓控释肥、作物专用肥。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建立“有机肥+配方肥”“果(茶)-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绿肥+自然生草”等技术模式,减少化肥施用量。三是大力推广以生态调控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模式,主推低毒低残农药品种、化学农药超低容量喷雾、物理杀虫、性信息素诱杀、灯光诱杀、生物农药应用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及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器械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四是在全省各主要农业县建设106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示范区内集成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蜜蜂授粉等先进防控技术和促产技术,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农药用量,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探索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新模式
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了《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导则》,指导23个县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高度肯定了我省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和2019年,两部委两次联合在我省召开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现场观摩与培训会,“湖北安陆模式”被推荐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五大模式之一。2021年9月,首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乡村行”科普宣传活动在我省举办。
(三)依托社会力量开展污染防治
一是成立专业服务社开展统防统治。截至2021年底,我省开展统防统治服务的各类主体有近5000余家,从业人员达4.6万余人,高效植保器械2.8万多台套(其中无人机5700余架)。二是与企业合作提升装备使用技能。近年来,在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下,与国家农业自走式植保机械创新联盟、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先正达、科迪华、拜耳、极飞、大疆等单位合作,每年培训植保机防手和农民3000多人。三是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强研发。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有害生物抗药性风险评估,为科学选择高效对口药剂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与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农药械企业等相关协会和单位合作,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药械使用与维护等相关知识培训,每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农户4000人以上。
(四)利用媒体平台,加强监督与社会参与度
一是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系统,实行三级负责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审核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将地方、龙头企业、社会机构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了对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在线考核。三是通过“智慧农业12316”平台和全省农技推广体系,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长江禁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将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等相关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二、关于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投入
(一)资金投入情况
一是2021年省级财政拨付资金3.25亿元,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二是2021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12亿元,用于开展包括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在内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
(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一是健全“三农”金融政策支持体系。2021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提出推进集群成链,重点打造“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食用菌、莲、魔芋)、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中药材”10条农业产业链。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五部门印发了《湖北省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方案》。首批茶叶、蔬菜、道地药材等8条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引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湖北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绿色农业作为重点领域,明确指出要“支持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发展”。截至2021年末,全省生态农林牧渔业绿色贷款余额185亿元,同比增长30.8%。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印发了《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推动我省金融机构推出森林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碳林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新能源汽车积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创新型绿色信贷业务。截至2021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7015.33亿元,总量居中部六省首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人行武汉分行指导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展金融创新,助力金融支持碳市场建设,积极参与省“金融支持碳市场建设对接会商机制”。
(三)夯实绿色农业保险制度
一是我省农业保险已覆盖水稻、油菜等9大宗农产品及107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目标价格、天气指数、区域产量、保险+期货等),为规模主体农户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险选择,品种基本覆盖我省主粮作物及大宗农产品,初步形成了符合省情的农业保险“四梁八柱”,构建了“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补贴体系。二是积极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工作,着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2021年,全省共计14家公司开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签单204笔,共提供风险保障9亿元,着力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风险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关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一是全面统筹农业农村空间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村镇居住相适宜、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划定了种植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畜禽养殖业“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水产养殖业“三区”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二是加快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江汉平原、鄂中北岗地、鄂东三大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综合产能稳定在500亿斤以上。
(二)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一是印发《2022年湖北省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科学施肥工作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通知》《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等文件,连续多年指导地方开展科学施肥及病虫防控工作,农药化肥施用量持续下降,2020年,全省化肥(折纯)使用量267.3万吨,比2018年295.8万吨减少约28.5万吨,农药使用量9.3万吨,比2018年10.3万吨减少约1万吨。二是在黄陂等1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探索粪肥就近还田利用,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生产方式,已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面积180多万亩。三是创建国家级小麦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小麦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13个,省级小麦赤霉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7个,带动全省各级植保部门建立小麦病虫绿色示范区共247个,绿色防控面积792.8万亩。
(三)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一是出台了《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健康养殖,逐年淘汰水冲粪养殖模式,主推“规模养殖企业的种养结合”和“中小养殖户第三方收集处理”两种模式。以“一场一策,因场施策”为主线发展清洁养殖,确保粪肥综合利用设施正常运行,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二是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2021年新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家。组织全省78个畜牧大县和非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和第三方利用机构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促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截至6月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71%,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85%。三是落实《全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湖北省畜禽产品三年行动重点品种治理清单》,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合格率在97%以上。
(四)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八个一”标准(一套秸秆资源台账、一套领导班子、一套刚性补助政策,一套实施方案、一套收储运体系、一项技术模式、一批示范工程、一套绩效评价体系)要求,启动17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在60多个县开展了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左右,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建立了20个地膜监测点和4个农膜回收示范县。2021年全省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510个,农膜回收率86.5%。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出台《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在新洲、仙桃、赤壁、潜江、沙洋、秭归、枝江、江陵、英山、武穴等10个(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和我省粮食安全的关键和重要方面。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涉农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确保资金有保障,技术有突破,实现农业稳产保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和农业减排降污多赢。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2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李顺清 联系电话 027-87662852
经办人姓名 陈剑萍 联系电话 027-87872090
邮 政 编 号 43007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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