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5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28738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程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湖北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桃产业及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对科学谋划我省水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顶层设计
省农业农村厅在《湖北省种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包括桃在内的水果产业作为7大优势产业集群进行打造;将孝昌县、枣阳市、随县等地纳入水果产业振兴功能提升区;提出要“打造一批水果产业集群,加快品种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要“以柑橘、桃等水果为重点,加强早、晚熟优良水果品种选育推广,调整品种结构,缓解集中上市压力”。
二、关于政策扶持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部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在品种引进,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对孝昌县桃产业予以支持。2019—2021年,我省扎实开展“四园”建设,累计创建精品果园52.9万亩,示范应用“三减三增”(减肥减药减工、增产增质增效)提质增效主推技术,示范区亩平化肥用量减少16.59%、化学农药用量减少16.16%、用工减少11.54%,亩平增产4.74%、亩节本增收533.85元,果茶药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优质果率和优质茶率达80%以上。为支持包括桃产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从事水果种植、林产品的采集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等。
三、关于品牌宣传
多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支持举办了三届湖北名桃—孝感“七仙红”桃武汉推介会,并授予孝感“七仙红”桃“湖北名桃”称号。“七仙红”桃被认定为全国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七仙红“孝昌血桃”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标助力乡村振兴国家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省内主要媒体先后推出了《鲜桃不愁销!七仙红,这样“红”》《科技创新驱动孝感农业奔向快车道》等新闻报道,并在CCTV-2《生财有道》、CCTV-17、《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频道宣传,在全国范围提高了湖北桃公用品牌知名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扶持、科研投入、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省桃产业发展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取得新进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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