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修远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24176 | 发文日期 | 2022-07-23 |
|---|---|---|---|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省种子管理局:
厅党组决定:
范修远同志任省种子管理局(省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二级调研员职级;
吴和明同志任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种子管理局(省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中心)二级调研员职级。
上述同志职级任免时间从2022年6月6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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