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78335 | 发文日期 | 2019-12-25 |
|---|---|---|---|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尤其是今年以来,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强化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协同配合意识和责任担当精神,立足自身职能,着力推进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有关工作。
一是“重”起来,做到聚力聚智。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作为勤政为民、公平执法、服务“三农”的重点路径,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重要载体,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细化方案,实化举措,硬化考核,定人、定责、定专班、定方案,迅速落实,强力推进。
二是“统”起来,形成同标同尺。建立责任推进机制,统一领导,统筹实施。在2016年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之初,就实行“五统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完成时限、统一组织审定、统一对外公示、统一监督检查),确保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质量和运行效率。在推进过程中强化流程,严格把关,要求按照“两个原则”(于法有据、明确授权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厘清“两个关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监管责任清单的关系,随机抽查与全覆盖检查的关系),把握“四个环节”(严格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谨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严密建好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严实制定《省农业农村厅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三是“联”起来,强化齐抓齐管。加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一盘棋,上下齐步推,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齐抓齐管、共建共享、联合联动。组织对市州、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针对清单编制不完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找出症结,强化指导,打通堵点。加强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信息共享,注重结果的运用,对我省农业农村系统随机抽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农业农村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是“动”起来,实现互联互通。在实践操作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及抽查比例和频次,2018 年,全厅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级农业农村随机抽查事项15项,抽查频次24次,完成率100%;抽取执法监管对象161家,占比2.8%;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69人次,占比49.72%,均按要求完成任务。全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均已按要求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并全面开展工作,目前运转良好、效果初显。
当前,我们正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要求,认领任务,打好基础,积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的衔接;二是全力配合、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进从部门独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过渡与衔接。通过合作合力,协同协调,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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