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43305/2025-11807 | 发文日期 | 202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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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鄂农办发〔2025〕26号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厅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对表,严格执行抽查计划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以及省司法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并对照本计划安排,统筹制定行业部门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查计划应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做好与省市场监管局以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动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推进“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监管创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干扰。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开展抽查检查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抽查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双随机抽查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衔接融合,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针对双随机一单两库更新不及时问题,要结合单位人员、职责调整情况以及监管对象更新情况,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要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及依据、检查标准、检查频次、年度检查计划,并根据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生成、谁维护”原则,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针对随意性大、逐利任性检查等企业反应较多问题,要积极推动精准检查,综合实施书面核查、信息共享及智慧监管,避免重复和多头检查。能合并进行行政检查,则应避免重复;若能联合实施,则应减少多头。实施行政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的规定,严禁利用检查权力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馈赠、报酬和福利待遇,避免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或旅游活动。同时,不得由企业支付检查过程中的消费开支,或以任何方式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三、强化结果应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要根据“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的要求,以及“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工作台账归集、检查结果公开等工作,抽查结果要做到“三个公开”:在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公开、厅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抽查纪律,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充实合理调配检查力量,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对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厅法规处张兵,联系电话:027-8787393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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