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70655 | 发文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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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起草制定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请责任处室(单位)加强与省直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季度向厅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
联系人:黄昊森、江影舟;电话:87667917;邮箱:江影舟OA邮箱。
附件:1.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牵头工作(12项)
64.组建省农垦集团。(厅农垦处)
82.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3.建设高标准农田34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畜牧兽医处、厅渔业渔政处、厅计划财务处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84.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厅科教处办理)
85.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宣传信息中心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7.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会同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发展规划处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88.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90.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经管局、省农合办按职责分工办理)
91.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厅乡村产业处会同厅科教处、厅人事处办理)
92.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省委农办秘书处)
9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 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4000个整治村和1250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9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按职能办理)
二、参与工作(30项)
1.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厅发展规划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2.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厅科教处、省环保站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3.坚决落实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全面禁捕,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排污口排査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河道采砂管理、矿山生态修复。(厅渔业渔政处办理)
5.深化河湖长制,基本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厅渔业渔政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省环保站会同省植保站、省耕肥站办理)
9.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厅计财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25.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提升汉口北等大市场功能。培育引进一批消费类龙头企业。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8.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31.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平台,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一县一特”外贸产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健全“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通关时间和成本。(厅交流与合作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32.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就业提升、返乡创业和青年见习四项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厅厅人事处、厅科教处、乡村产业处、省农广校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51.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厅法规处会同厅直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53.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厅计财处)
77. 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十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开展“双百行动”。(厅科教处)
79.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厅科教处)
86.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厅科教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9.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会同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科教处、省农广校办理)
94.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厅科教处、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畜牧兽医处、环保站、省能源办按职能分工办理)
101.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行业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106.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厅发展规划处会同厅人事处办理)
108.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政策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经管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12.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等申遗。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保护。支持随州建设国家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孝感建设孝文化名城。(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47.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148.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厅法规处)
14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厅办公室会同厅法规处、信息宣传中心办理)
150.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151.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发展规划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5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厅法规处会同执法总队办理)
153.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厅农安处、厅法规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54.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厅人事处、厅法规处、厅机关党委、厅机关纪委、信息宣传中心按职责分工办理)
155.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省财政厅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厅计财处、厅机关纪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附件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表
(第 季度)
牵头工作(12项)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及电话 |
64 | 组建省农垦集团。 | 厅农垦处 | ||
82 | 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
83 | 建设高标准农田34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 |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厅种植业管理处 厅畜牧兽医处 厅渔业渔政处 厅计划财务处 | ||
84 | 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 厅科教处 | ||
85 | 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湖北农村宣传信息中心 | ||
87 | 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 ||
88 | 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
90 | 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 厅政策与改革处 厅农村合作经济 指导处 省经管局 省农合办 | ||
91 | 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 | 厅乡村产业处 | ||
92 | 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 | 省委农办秘书处 | ||
93 |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 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4000个整治村和1250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 |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 ||
95 |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 |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 ||
参与工作(30项)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及电话 |
1 | 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厅发展规划处 | ||
2 | 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 厅科教处 省环保站会 | ||
3 | 坚决落实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全面禁捕,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排污口排査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河道采砂管理、矿山生态修复。 | 厅渔业渔政处 | ||
5 | 深化河湖长制,基本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 | 厅渔业渔政处 | ||
6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 省环保站 | ||
9 |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厅计财处 | ||
25 | 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提升汉口北等大市场功能。培育引进一批消费类龙头企业。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
28 | 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 |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
31 | 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平台,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一县一特”外贸产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健全“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通关时间和成本。 | 厅交流与合作处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
32 | 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就业提升、返乡创业和青年见习四项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 厅厅人事处 厅科教处 乡村产业处 省农广校 | ||
51 |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 | 厅法规处 | ||
53 | 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 厅计财处 | ||
77 | 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十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开展“双百行动”。 | 厅科教处 | ||
79 | 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 厅科教处 | ||
86 | 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 | 厅科教处 | ||
89 | 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 ||
94 | 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厅科教处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厅畜牧兽医处 环保站 省能源办 | ||
101 | 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 |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厅种植业管理处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 ||
106 | 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 | 厅发展规划处 | ||
108 | 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 |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政策改革处 农村合作经济 指导处 经管局 | ||
112 | 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等申遗。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保护。支持随州建设国家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孝感建设孝文化名城。 |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 ||
147 |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 | 厅办公室 机关党委 | ||
148 |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 厅法规处 | ||
149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厅办公室 | ||
150 |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 厅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 | ||
151 |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 厅政策与改革处 厅发展规划处 | ||
152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 | 厅法规处 | ||
153 | 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 | 厅农安处 厅法规处 | ||
154 | 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 | 厅人事处 厅法规处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湖北农村信息 宣传中心 | ||
155 | 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省财政厅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 厅计财处 机关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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