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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04-03 09:0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70655 发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起草制定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请责任处室(单位)加强与省直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季度向厅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

联系人:黄昊森、江影舟;电话:87667917;邮箱:江影舟OA邮箱。

附件:1.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牵头工作(12项)

64.组建省农垦集团。(厅农垦处)

82.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3.建设高标准农田34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畜牧兽医处、厅渔业渔政处、厅计划财务处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84.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厅科教处办理)

85.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宣传信息中心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7.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会同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发展规划处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88.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90.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经管局、省农合办按职责分工办理)

91.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厅乡村产业处会同厅科教处、厅人事处办理)

92.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省委农办秘书处)

9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 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4000个整治村和1250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9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按职能办理)

二、参与工作(30项)

1.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厅发展规划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2.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厅科教处、省环保站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3.坚决落实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全面禁捕,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排污口排査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河道采砂管理、矿山生态修复。(厅渔业渔政处办理)

5.深化河湖长制,基本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厅渔业渔政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省环保站会同省植保站、省耕肥站办理)

9.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厅计财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25.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提升汉口北等大市场功能。培育引进一批消费类龙头企业。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8.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31.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平台,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一县一特”外贸产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健全“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通关时间和成本。(厅交流与合作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32.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就业提升、返乡创业和青年见习四项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厅厅人事处、厅科教处、乡村产业处、省农广校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51.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厅法规处会同厅直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53.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厅计财处)

77.   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十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开展“双百行动”。(厅科教处)

79.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厅科教处)

86.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厅科教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

89.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会同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科教处、省农广校办理)

94.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厅科教处、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畜牧兽医处、环保站、省能源办按职能分工办理)

101.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会同有关行业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办理)

106.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厅发展规划处会同厅人事处办理)

108.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政策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经管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12.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等申遗。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保护。支持随州建设国家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孝感建设孝文化名城。(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47.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148.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厅法规处)

14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厅办公室会同厅法规处、信息宣传中心办理)

150.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151.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发展规划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5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厅法规处会同执法总队办理)

153.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厅农安处、厅法规处按职责分工办理)

154.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厅人事处、厅法规处、厅机关党委、厅机关纪委、信息宣传中心按职责分工办理)

155.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省财政厅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厅计财处、厅机关纪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附件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表

(第  季度)

牵头工作(12项)

序号

工作内容

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电话

64

组建省农垦集团。


厅农垦处


82

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83

建设高标准农田34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厅种植业管理处

厅畜牧兽医处

厅渔业渔政处

厅计划财务处


84

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厅科教处


85

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湖北农村宣传信息中心


87

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88

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90

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厅政策与改革处

厅农村合作经济

指导处

省经管局

省农合办


91

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


厅乡村产业处


92

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


省委农办秘书处


93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 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4000个整治村和1250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95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参与工作(30项)

序号

工作内容

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电话

1

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厅发展规划处


2

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厅科教处

省环保站会


3

坚决落实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全面禁捕,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排污口排査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河道采砂管理、矿山生态修复。


厅渔业渔政处


5

深化河湖长制,基本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


厅渔业渔政处


6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省环保站


9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厅计财处


25

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提升汉口北等大市场功能。培育引进一批消费类龙头企业。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8

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31

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用好进博会等重大平台,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一县一特”外贸产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健全“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压缩通关时间和成本。


厅交流与合作处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32

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就业提升、返乡创业和青年见习四项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厅厅人事处

厅科教处

乡村产业处

省农广校


51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


厅法规处


53

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厅计财处


77

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十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开展“双百行动”。


厅科教处


79

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厅科教处


86

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


厅科教处


89

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94

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厅科教处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厅畜牧兽医处

环保站

省能源办


101

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厅种植业管理处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106

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


厅发展规划处


108

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政策改革处

农村合作经济

指导处

经管局


112

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等申遗。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保护。支持随州建设国家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孝感建设孝文化名城。


厅农村社会事业

促进处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147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


厅办公室

机关党委


148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厅法规处


149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厅办公室


150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厅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


151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厅政策与改革处

厅发展规划处


152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


厅法规处


153

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


厅农安处

厅法规处


154

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


厅人事处

厅法规处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湖北农村信息

宣传中心


155

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省财政厅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厅计财处

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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