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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和整改落实情况】【销号公示—反馈问题专4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专43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督查和整改落实情况】【销号公示—反馈问题专4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专43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0-12-17 17:2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71636 发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0〕4号)、《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要求和统一部署,涉及我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3,现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43

2016年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形势仍不乐观。由于长江众多支流污染加重,且入江水量大,给长江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防控农业面源污染,遏制农业源对水环境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种植业、水产业、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的污染物源头管控。

2.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

3.推进“水十条”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4.在丹江口库区、四湖流域等相关县市,建立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探索区域内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地表径流水污染综合治理新模式。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通过测土配方施肥、优化肥料施用结构和施肥方式、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手段,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实现负增长。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5%,全省绿色防控覆盖面积超过3500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超过43%。

2.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至2020年11月底,据直连直报系统显示,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6.83%,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5.64%。

3.在丹江口库区6个县市区和四湖流域3个县市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联系人:陈剑萍

联系电话:027-8787209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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