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销号工作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02258 | 发文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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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农业部门的共有18个问题,其中要求2020年整改销号的有6个(序号18、38、39、43、53、71)。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整改涉及农业部门的共有10个问题,其中要求2020年整改销号的有6个(序号6、29、30、32、34;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
2020年,我厅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0〕4号)、《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要求和统一部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涉及我厅的12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于2020年12月底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正按计划向省指挥部申请销号。
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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