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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

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

2021-11-11 10:5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61388 发文日期 2021-11-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筑牢“三农”底盘至关重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牢记“国之大者”,科学回答应勇书记“三农四问”,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担当作为、务实作为,克服疫情、灾情、虫情的影响,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喜获丰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招大引强、招才引智力度,组织开展金融对接,吸引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抓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有力有序;强力推进长江禁渔,渔民转产安置、综合执法等经验在全国推广;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68.64亿元,同比增长12.4%;农业、林业、畜牧业、林业合计用电量22.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08%。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在全国长江禁渔、农业援藏、防灾减灾促秋收秋播等会议上6次作典型经验交流。早稻生产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应勇书记在农业产业化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表扬我厅“牵头有力、开局良好”。

具体表现在:一是粮油丰收已成定局。全年粮食产量有望稳定在550亿斤左右。夏收油菜籽产量251.8万吨,再创历史新高。二是生猪产能全面恢复。截至9月底,全省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分别达到2410.55万头和255.34万头,同比增加14.9%和24.6%,已恢复到正常年份的93.5%和100.2%。三是农业产业化成势见效。全省上下围绕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形成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强大气场。全省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项目达150个,累计签约金额1175亿元,同比增长95.8%。争取12家金融机构在“十四五”期间投入3万亿元资金,支持“三农”及乡村振兴。1-9月份,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200亿元,同比增长22%。省级龙头企业新增125家、达到99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增加20家、达到82家。四是长江“十年禁渔”开局良好。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3.1万退捕渔民应保尽保,2.3万渔民转产安置任务全面完成,22个县(市、区)完成长江、汉江禁捕水域“智慧岸线”建设工程。五是乡村建设有序推进。着力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96.2%的行政村达到了“五有”治理标准;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全覆盖。六是农村改革进展顺利。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效机制的政策文件。完成村级债务清理锁定工作,2354个非经营性债务10万元以下村实现债务清零,占年度计划的61.7%。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高站位组织推动,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1.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先后召开13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月30日专题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集中精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累计开展专题学习6次,外请专家宣讲7次,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祖云同志讲党课5次,组织开展革命教育、读书班1120人次,明确办实事9件,达到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效果。通过厅党组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三农”贡献。

2.明确责任分工。在全厅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施意见重点工作清单分工方案》,对32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每季度梳理贯彻落实情况。代拟起草省委一号文件,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抓手,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紧扣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标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确保工作落实。年初,召开全省党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安排落实有关工作,传导责任压力。年中,召开半年工作座谈会,分析发展形势,推动落实下半年重点任务。对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的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长江禁渔、“大棚房”整治等重点工作,建立进展台账,形成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情况的机制。先后有针对性的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指导。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激励。

(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农业发展动能

1.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会同武汉市政府高位推进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推进机构合作,新引进企业、机构20余家,推动双绿源、康农种业、小码大众、金广农业等11个重大功能性平台和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新引进投资金额合计16.2亿元。协调促成农业农村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洪山实验室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增补项目资金5000万元支持洪山实验室建设。

2.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农业关键技术问题,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组建特色稻、稻田油菜、蔬菜等9个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推进瓶颈技术由单点突破向集成创新转变。围绕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在全国范围内招才引智,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深入开展“515”院士专家科技服务行动,加速推进农业科技集聚整合和高效转化。在全省遴选推广24项农业绿色高效主推技术,集中示范面积540万亩,辐射带动2358万亩。联合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开展“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农业科技服务“五五”工程。

3.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大力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工作。7月16日,配合省委组织部,在省广播电视台举办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总决赛。目前,累计举办十期全省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班,640名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培训。今年已培训高素质农民2.2万人。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1.争取大投入。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出台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工作方案》,成立由8位省领导担任链长的推进机制,安排整合资金10亿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争取近20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产业链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大数据+信用”替代抵押担保贷款。

2.开展大招商。坚持跳出农业抓产业,安排专项招商奖励资金,推进农业大招商。支持武汉、荆州推进300亿元的冷链物流以及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支持潜江投资26.28亿元启动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制定下发《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和集中对接活动实施方案》,拟在湖北农业博览会期间举行农业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和集中对接签约活动。

3.打造大品牌。落实省委、省政府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签订的“品牌强国工程”合作协议,联合央视开展“品牌强国”直播带货活动,现场销售额达3144万元。推动潜江龙虾、赤壁青砖茶登录央视黄金时段,联合新华社开展“外国友人品湖北”海外营销活动,制作22 个湖北优质农产品品牌广告片在CCTV-1、CCTV-新闻、垄上频道持续播出,全力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

4.实施大创新。立足省内,放眼全国,每一条产业链邀请院士领衔,组织种养、加工、营销、资本运作等方面10名左右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开展中药材技术集成培训,推进省农作物种子资源中期库建设。在孝感市召开全省种业创新现场推进会,开展新品种集中展示。组织张启发院士等十余名水稻领域专家,明确优质稻米产业链发展实施路径和科技支撑方式。

5.培育大龙头。建立农业上市企业后备库,争取省金融局、上市办等机构支持,助力企业上市。指导赤壁神山兴农公司成功登陆新加坡上市挂牌。推动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等7家省内家禽及蛋制品企业成立联合体,拟整合上市。支持潜江组建虾-稻产业集团,引导组建“潜江小龙虾产业发展基金”,协调潜江华山、莱克2家领军企业联合重组,加快上市步伐。

(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1. 清理法规规章。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根据营商环境要求和上位法精神对地方性法规等进行清理,提出修改建议16条,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采纳建议4条,并决定废止《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目前有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8部,省政府规章11部,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8件,以省农业农村厅(含原省农业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6件,达到了清理规范目的。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等8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内容,实现关口前移。

3.深入推进三项改革。抓好“一网通办”改革,基本做到了“三减两优一取消”。开展“一事联办”改革试点,在孝昌县开展“我要开畜禽养殖场”“一事联办”创新改革试点。改革后,办理时限最多3个工作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改革,厅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共14类19项,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3类9项。制定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领导联系点、驻村帮扶、省内区域协作等帮扶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职能优化调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方面得到有效衔接。突出抓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对6.4万户、19.3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动态监测,92.7%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初步实现了“底清账明”。全省24206个集体经济单位核实集体资源 2.2 亿亩、集体资产 1868.5 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50余万人,99.8%的村已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登记赋码,发放股权证书550.7万本。2020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80.8亿元,同比增加14.9%。

3.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坚持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确权登记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172.2万亩,家庭承包农户878.23万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2237.9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6.26%。

4.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确定的大冶、沙洋、恩施和宜城4个改革县市,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拟定改革实施方案,并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相关制度起草等工作。

(六)深入开展“大棚房”整治,保障农业安全发展

5月25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后,我们迅速行动,以上一轮清理整治工作专班为基础,建立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组织领导机制,积极组织协调、部署安排,广泛动员省、市、县、乡、村力量,认真开展“回头看”。全省共组织3.17万人开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截至8月底,全省共排查农业设施181287个(包括上一轮全部整改问题1486个),面积456200.57亩;确认问题12个(已整改到位改扩建反弹问题8个、新增违规问题4个)、面积11.5亩,有11个整改到位;已追责问责26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体系不健全。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推进以来,数据调度统计的短板日益突出,在数据及时性及全面性方面均比较滞后,恳请省委、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统计监测体系。

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目前,我省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率不到40%,产学研没有形成完善的利益链,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生产三环节主体之间沟通衔接不畅,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科研单位存在重基础成果,轻应用成果的情况。恳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是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政策落地不够。尽管国家下发了有关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文件,但部分乡镇仍不知道自己是备案审核的责任主体。有的虽然知道,但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据调研,有的县(市、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率只有50%左右。恳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对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严查处,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守住农村战略后院,为全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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