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62562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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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省84项整改任务,涉及农业部门的有18项。截至目前,已上报销号17项,剩下的1项按整改要求于2021年年底销号交账(问题清单77号)。
主要问题: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整改目标:配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防控农业源污染物排放,促进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1.配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2.实施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农业污染源减排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处、厅畜牧兽医处、省农业生态保护站、省植保站、省耕肥站;市县党委、政府,市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销号。
完成情况:目前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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