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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情况

2021-11-18 10:16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62564 发文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全省49项整改任务,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有10项。截至目前,已上报销号7项,剩下的3项按整改要求2022年底销号交账。

主要问题: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整改目标: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减量,逐步改善湖泊水质。

整改措施: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督导,压实养殖场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一场一策”措施;以“精确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变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为技术路线,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巡查,强力查处非法捕捞和围栏围网网箱养殖,防止反弹;禁止投肥养殖,推行健康养殖,倡导增殖渔业;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渔船上岸拆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

责任单位:厅畜牧兽医处、厅渔业渔政处、厅种植业处、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省植保站、省耕肥站;相关市县政府,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22年12月底销号,目前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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